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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持有的遵义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遵义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义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共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补登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 标签:长城招标 建材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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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共*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上述资产已于****年*月**日在我公司网站上发布处置公告,本次公告将原基准日调整为****年*月**日,现予以补登公告。
资产名称:**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
种类:债权类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
所在地: **地区
一、债权情况
(一)概况
基准日:****年*月**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诉讼费用等)
债权合计
担保人
*
**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保证人:**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洪炯英、任洪、洪炯文,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人:**雅升包装有限公司
*
**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抵押人:**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为*******玉屏路鸿苑遵邸项目的**套房屋。
*
**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
*,***,***.**
*,***,***.**
*,***.**
*,***,***.**
保证人:**金天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德群、徐小贤、欧秀军、卢新富、王进,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
**,***,***.**
**,***,***.**
***,***.**
***,***,***.**
(二)债务人情况
名称
成立
日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
资本
(万元)
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
行业分类
登记状态
**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省*********镇南岭村全兴路全兴生产队
任洪
***
任洪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存续
**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民主路*号
徐自航
****
徐自航
房地产开发、销售。经销:建材、五金家电、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矿产品(国家限制的除外)、室内装潢、汽车配件(以上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
存续
**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
****/**/**
**省*****新区忠庄镇幸福村中心组
徐小贤
***
徐小贤
生产、销售、安装;建筑材料、工艺制品(不含木材)、水泥制品、玻璃钢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存续
信息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时间截至****年*月**日
(三)担保情况
上述债权中,**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以**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洪炯英、任洪、洪炯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播州区谢家坝村**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物*为机器设备***件。
**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以**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玉屏路鸿苑遵邸项目的**套房屋。
**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项目以**金天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德群、徐小贤、欧秀军、卢新富、王进提供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注:上述担保情况为截止****年*月**日的状态。
(四)诉讼情况
**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目已诉,**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黔**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一、被告**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向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及截至****年*月*日的利息********.**元;并自****年*月*日起,以本金****万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即年利率**.*%)支付利息至****万元还清日止,以本金****万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即年利率**.**%)支付利息至****万元还清日止;二、若被告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中国长城资产挂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被告**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国用(****)第***号面积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位于***播州区谢家坝村**工业园区)经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以流动资金借款***万元本金及利息为限);三、、若被告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中国长城资产挂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对被告**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件(以登记编号为:遵*工商抵【****】-**号记载的抵押清单内容为准)经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以流动资金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计****万元及相应利息为限);四、被告**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洪炯英、任洪、洪炯文对上述第一项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骑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被告**宝迪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雅升包装有限公司、洪炯英、任洪、洪炯文共同负担。
**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诉,**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黔**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一、由**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内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元及利息(截至****年**月**日的利息*******.**元;并自****年**月**日起,以本金********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即月利率**.**‰)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下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玉屏路鸿苑遵邸项目*-*-*、*-*-*、*-*-*、*-*-*、*-*-*、*-*-*、*-*-*、*-*-*、*-**-*、*-*-*、*-*-*、*-*-*、*-*-*、*-*-*、*-*-*、*-*-*、*-**-*、*-**-*、*-*-*、*-*-*、*-*-*、*-**-*、*-*-*、*-*-*、*-*-*、*-*-*、*-*-*、*-*-*、*-*-*、*-*-*、*-*-*、*-*-*、*-*-*、*-**-*、*-**-*号房屋;三、驳回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元,由***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元,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浙西欧式艺术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诉,尚未下判。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三、交易对象及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 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兰女士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省******枣山路**号港天大厦*幢*单元*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部**监管局监督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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