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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平罗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 标签:长城招标 饮料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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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债务企业名称:****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资产
所在地:***、****
债权总额:**,***,***.**元
一、****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元,其他垫付费用**,***.**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该企业以其位于*******西公**侧的****.**㎡工业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及机械设备、车辆作为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薛**;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住所:***平西公路二公里处; 经营范围:冷饮、饮料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薛*****%持股。
(三)担保情况
无保证人,抵押人为****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石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如下:“一、被告****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借款***万元,支付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合计*******.**元,于****年*月**日前付清,被告逾期偿还本息,从逾期之日按《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债务利息;二、被告****琪乐乳品冷饮饮料有限公司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借款本金,原告对抵押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年*月*日,农行**支行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政府出面干预,未及时执行;农行**支行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再次申请执行拍卖。
****年*月**日,经过三次司法拍卖程序,抵押物均流拍,未能成交,农行**支行申请退出执行程序。*****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石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前景
抵押物位于*******西公**侧(现**西街北侧),该土地附近已被开发为住宅小区(锦绣华城小区),地理位置较佳,具备投资潜力。
(六)重大瑕疵披露
该项目抵押机器设备年久未用,部分处于报废状态,且存在部分抵押设备无法找到的情况;房产现状陈旧,法院判决未提及房产优先受偿问题。
二、**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鼎维通商贸有限公司、**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多福、孙**、孙志杰、许学平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黄**路**号燕宝钢材*场B-***号,注册资本:****万元,股东:许学平、**海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玉芳。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专项审批)、办公用品、服装、土畜产品(不含原粮、陈化粮及专项审批);钢材和铝型材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玉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孙**、王伟、王玉芳。注册地址为***丽景街**-**#,经营范围:建材、钢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五金工具、消防器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服装、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鼎维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许多福、丁力宏,法定代表人为许多福,注册地址:***丽景南街西街***上前城村(昆仑*场),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土畜产品(不含专项审批)、水暖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兰炭、焦炭、炉料的批发、零售。(以上均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资格。
*、**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海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许学平、孙志菲、孙**。法定代表人为孙志菲,注册地址:********东街金泰大厦B座十四层东B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孙**,女,住******。
*、许多福,男,住******。
*、孙志杰,男,住******。
*、许学平,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及截止****年**月**日的利息******.**元,合计*******.**元,并承担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分别按当事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二、被告**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鼎维通商贸有限公司、***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孙**、许学平、孙志杰、许多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海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后债务人将原债权人上诉至**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宁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宁**民初***号原判。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对保证人名下位于*****西**侧金钻名座小区*号楼*单元****室进行首轮查封,该处房产未设抵押登记。
三、***嘉裕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嘉裕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辰悦商贸有限公司、**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陈虎、姚国平、陈萍、刘爽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嘉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燕宝钢材*场C-**号,法定代表人陈虎,注册资本***万元,股东:陈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百货销售。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辰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黄河路***号**A-*室,注册资金***万元,股东:姚国平、陈萍。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产品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水泥、水泥制品、仪器仪表、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号。法定代表人刘爽,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刘爽。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焦点、钢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冶金产品、炉料、碳素制品、焦炭销售、汽车装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保证人陈虎,男,住******。
*、保证人姚国平,男,住******。
*、保证人陈萍,女,住******。
*、保证人刘爽,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嘉裕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万元、支付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辰悦商贸有限公司、**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陈虎、陈萍、姚国平、刘爽对被告***嘉裕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裕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四、**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陈虎、姚国平、陈萍、刘爽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号。法定代表人刘爽,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刘爽。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焦点、钢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冶金产品、炉料、碳素制品、焦炭销售、汽车装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辰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黄河路***号**A-*室,注册资金***万元,股东:姚国平、陈萍。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产品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水泥、水泥制品、仪器仪表、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嘉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燕宝钢材*场C-**号,法定代表人陈虎,注册资本***万元,股东:陈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百货销售。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陈虎,男,住******。
*、保证人姚国平,男,住******。
*、保证人陈萍,女,住******。
*、保证人刘爽,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万元、支付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嘉裕商贸有限公司、**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刘爽、陈虎、陈萍、姚国平对被告**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辰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陈虎、姚国平、陈萍、刘爽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辰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信用社会代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黄河路***号**A-*室,注册资金***万元,股东:姚国平、陈萍。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电器产品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水泥、水泥制品、仪器仪表、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管道阀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的销售。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号。法定代表人刘爽,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刘爽。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焦点、钢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冶金产品、炉料、碳素制品、焦炭销售、汽车装潢。该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嘉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燕宝钢材*场C-**号,法定代表人陈虎,注册资本***万元,股东:陈虎。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百货销售。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陈虎,男,住******。
*、保证人姚国平,男,住******。
*、保证人陈萍,女,住******。
*、保证人刘爽,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辰悦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和支行借款本金***万元、支付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金凯隆商贸有限公司、***嘉裕商贸有限公司、陈萍、姚国平、刘爽、陈虎对**辰悦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辰悦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该笔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九、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十、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修业路***号*-**层
邮政编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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