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原海沧公共自行车项目资产(含自行车设备、报废打捞船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和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分享到:
原海沧公共自行车项目资产(含自行车设备、报废打捞船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和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公告 (**)厦产公字第****号 收藏 原海沧公共自行车项目资产(含自行车设备、报废打捞船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和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原海沧公共自行车项目资产(含自行车设备、报废打捞船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和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信息披露时间 自****-**-**起至 ****-**-**止 项目状态 公告中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联系电话 ************** 我要报价:https://www.unibid.cn/portal/pro/hall.jsporg=XM*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号)等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转让方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及其他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转让底价(万元)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保证金(万元) **.* 拟公告期限(工作日) ** 标的所在地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是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党委会会议纪要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一次性付款 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付清全款 费用承担情况 *、本次项目转让应缴**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有关批准文件;*、其它有关材料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项目中的车辆及船舶均按报废状态转让,转让方不办理过户。受让方在接收报废标的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报废手续并向转让方出具相关凭证。本次转让的所有资产在合同签订后转让方按现状移交,移交后转让方不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责任,所有风险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其他事项按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三、竞买须知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意向买受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招租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买受人尽量提前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展鸿路**号**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 ******* ******* 服务投诉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产权交易中心 ****年**月**日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