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江门市红十字会2024年应急救护宣传推广及生命体验馆讲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分享到:
江门市红十字会2024年应急救护宣传推广及生命体验馆讲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江门市红十字会2024年应急救护宣传推广及生命体验馆讲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3.27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红十字会****年应急救护宣传推广及生命体验馆讲解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宣传推广及生命体验馆讲解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会****年将开展以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提升*民文明素养,引领“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社会新风尚,弘扬“人道、**、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我会现将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会生命体验馆讲解服务进行网上选购。 三、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投标服务机构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具有完成培训及讲解服务所必备的人员条件和**基础,组建*人以上的培训、讲解团队,其中专业社工*名以上,具有中国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的*名以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四、项目内容: (一)▲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 *、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农村急救知识推广≥**场,≥****人; *、国防教育基地急救知识推广≥**场,≥****人; *、防溺水知识宣传推广≥**场,≥*****人; *、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特色活动策划、宣传推广活动≥*场,≥****人。 (二)▲统筹安排生命体验馆参观、讲解:≥**场,≥****人。 (三)▲每周三、五及时向*红会报送普及情况和活动相片; 每月主动进行工作汇报; 每半年提交一次书面项目进度(总结)。 (四)▲服务过程中,展示红会旗帜、“红十字‘救’在身边”项目横幅,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确保仪容仪表整洁**,维护红十字会形象。 (五)▲配****红十字会做好其他培训、宣传工作。 *、通过生命安全体验馆讲解、急救知识宣传,招募急救志愿者,建立不少于**人的急救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和完善队伍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急救技能相关培训,提高义工专业技能,增强服务意识。 *、配合*红会开展其他的急救知识推广等。 (六)活动签到表、服务意见反馈表等资料档案规范、完善。 五、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全包价)。 六、报价要求和方式 (一)截止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 。 (二)报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将本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相关证照,提供培训、讲解团队人员的中国红十字救护师资证书、专业社工证等)、工作经历以及对本项目实施方案、预算等材料报*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邓燕群 。 (五)地址:******东华一路**-**号首、二层***红十字会。 七、合同签订与履行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服务提供机构应主动与***红十字会联系,*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红十字会在签订合同后,服务承接机构提交正式发票,经审核合格后,甲方将资金首款**%划拨至承接机构的账户;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后**个工作日内,拨付经费总额的另外**%给承接机构作为第二次经费;项目完成,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红十字会拨付剩余经费的**%给作为尾款。具体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 八、违约责任 服务提供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则评价不合格:①服务质量不合格,②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合格。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合格的,***红十字会终止合同,我方有权追回已付款项,追究承接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服务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服务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主要的服务要求。 ***红十字会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