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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标签:学校招标 小学招标 教育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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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1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临西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双减”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合理利用校内外**,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引进优质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在我*注册的体育类、科技类和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时间安排申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三、遴选要求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办学资质。机构须持有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已开展一年以上办学活动,按要求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无违规使用资金、卷钱跑路、退费难、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被列入培训机构“黑名单”的除外。(二)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号)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三)培训课程。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教监管厅函﹝****﹞**号)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四、遴选程序(一)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交评审材料。(二)星级评定。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坚持自愿性原则,星级评定采用一套标准两类指标。一是共性指标,主要评价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二是个性指标,主要评价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培训机构星级评定采取百分制的评定标准,共性部分**分,个性部分**分。评定“***三星级培训机构”,综合得分须≥**分;评定“***四星级培训机构”,综合得分须≥**分;评定“**省五星级培训机构”,综合得分须≥**分,经评定的星级培训机构方可入围课后服务名单。(三)专家审核。由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项目、资格条件等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在教育局公布遴选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五、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一)进校原则。各培训机构根据遴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经教育局遴选,最终确定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并入选课后服务机构库。课后服务机构进校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项目、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各校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和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二)规范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成效。(三)风险管控。通过第三方银行托管等方式,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四)质量评估。由教育局、文旅局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五)动态管理。在学校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可终止与相应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年内投诉超过*件,且违规行为属实;*、聘用不具备资格人员或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从教;*、引发家长维权上访或发生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教学事故、重大伤亡及其他严重责任事故;*、在机构运营过程中被纳入培训机构“黑名单”;*、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六、申报材料拟参加***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报名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有效。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包括:(一)***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附件*);(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共性部分)相关佐证(附件*);(四)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标准(个性部分)(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相关佐证(附件*);(五)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标准(个性部分)(体育类)相关佐证(附件*)。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发布人:徐印虎

审核人:张会明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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