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采购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和政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的公告
分享到: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采购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和政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2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采购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和政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1.19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号)、《*****财政局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债规发〔****〕*号)规定,*****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府债务化解情况核查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   (二)项目类型:政府履职服务项目;   (三)项目所属行业:财政财务;   (四)项目实施地点:*****本级及所属旗区;   (五)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别为:   第一包:对***、****、****三个地区开展****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   第二包:对康巴什区、*****、***三个地区开展****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   第三包:对***、****、*****三个地区开展****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府债务化解核查服务;   第四包:对****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开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服务。   (六)预算金额:每包服务费最高不超过**万元。   二、购买主体   *****财政局。   三、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应为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应符合的资质要求。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时间   初步确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未按期完成,将根据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五、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第一包至第三包的中标者不能重复,第四包可以和其他三包中任一包选择同一家中标者。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会计师事务所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并主动联系我单位。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单位会联系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截止日期后发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截图。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年**月**日*点**分;   磋商会议地点:*****财政局四楼***室;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财政局   地址:*****康巴什区金财大厦   联系人:张雅婷   电 话:****-******* *****财政局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