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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程序及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优惠事项的宣传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 标签: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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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07日在招标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程序及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优惠事项的宣传。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程序及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优惠事项的宣传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程序及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优惠事项公示如下:
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程序:各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审批程序简单,中标人可直接点击**省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平台进入,第一步选择融资金融机构(目前开通线上融资的金融机构为**银行、浦发银行、财信金控、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银行、**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三湘银行);第二步在出现的界面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请融资申请;第三步待金融机构审核并放款。各采购人单位应协助金融机构锁定应收款账户,确保贷款资金闭环运行。
二、明确预留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公开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价格扣除比例或加分值。允许中标(成交)后向中小企业分包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的份额和要求,随采购合同同时备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可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简化证明材料: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资格、业绩以及商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代替纸质证明材料使用,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特别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通过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场。
四、降低交易成本:分散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取消电子版采购文件工本费,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费,公共**(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应免费为按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服务。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含电子卖场)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代收)费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星信用;预算金额****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星信用。省财政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供应商信用星级查询端口。供应商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的,采购人应当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经财政部门确认后,金融机构将电子增信的对应款项划缴国库。目前,***内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以上相关政策以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正式文件为准,实施期限以文件规定时效为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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