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农业农村局胶体金检测试剂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 标签:
150310891
gonggao
;宿城区
2024.01.10
2024.01.23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1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宿城区农业农村局胶体金检测试剂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1.23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概况:***农业农村局胶体金检测试剂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WC[****]**** (二)项目名称:***农业农村局胶体金检测试剂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农业农村局胶体金检测试剂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李红????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恒翔银座*楼。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三)本项目分*个分包。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 **:**。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农业农村局(众安大厦**楼)。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在线。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郭玮韡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恒翔银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红(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