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供销系统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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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gao
;攸县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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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29日在招标网发布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供销系统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在我*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省****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号)文件要求及《**供销系统****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供销系统****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服务内容主要以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为主,重点开展集中育机插(机抛)秧、机插机抛、病虫害防控、烘干仓储等关键环节的托管服务,单一环节遴选实施主体不少于*个。 二、遴选条件 择优选择农民**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基层供销**社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服务内容(开展集中育机插(机抛)秧、机插机抛、病虫害防控、烘干仓储等关键环节的托管服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的监管; (六)实施主体必须加入“**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平台”; (七)开展作业的机具原则上须安装北斗作业监测仪; (八)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九)实施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不得低于**%(百亩以下),不得向主体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不得向几家主体互为对方流转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不得将资金用于购买设施装备、建设平台等非服务环节; (十)单个实施主体承担的单一环节的服务任务,不得超过****亩; (十一)严禁重复补贴,同一地块上同一季节作物的托管服务或单一环节服务,不得重复享受不同部门性质相近的财政补贴。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遴选条件,各实施主体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向实施主体所在地域项目区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书面申请(见附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二)乡镇(街道)推荐。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进行推荐,推荐材料一并交*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级审核。*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收到各乡镇(街道)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实施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比,依照评分标准(见附件*),按得分高低确定实施主体,邀请*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审定。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供销社五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 附件: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承诺书 *.关于遴选****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评分标准 **供销**社联合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