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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对外发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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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射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对外发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对外发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对外发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HY(D)--****** 项目名称:*****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对外发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高于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需求:*****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位于***汇通汽贸**侧*****局交通警察大队院内,食堂由初加工间、切片间、售卖间、洗消间、仓库等组成,为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总人数不超过***人:早**人、中午**人、晚**人)。交警大队提供符合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加工硬件设施及服务所需食堂用品(如餐巾纸、牙签、洗洁精、“**”消毒液、保鲜膜等物品),并按期支付水、电、燃气等费用,提供安全卫生的食材。承揽服务方提供*名具有国家认可的厨师和*名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资质的人员进行餐饮加工和服务工作,并在工作人员就餐时规范发放饭菜。上述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男性、女性不超**岁,食堂职工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有关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项目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期为一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如乙方的承揽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再与乙方续签承揽合同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履约地点:*****局交通警察大队,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大成路**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③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磋商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中。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曹红芹,联系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 其他有关事项: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局东三楼会议室(***城合德镇**西路***号),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局东三楼会议室(***城合德镇**西路***号),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 副本份数:*份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根据**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采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踏勘*****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的现场,了解食堂外包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条件和要求,一旦参加投标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负担因投标人对承包项目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现场踏勘联系人:葛苗 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协商。 九、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局网站”媒体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继续关注“*****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局 采购人地址:***城合德镇**西路***号 联系人:刘元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红芹 电 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合德镇沿河路**-*号 邮政编码:****** *****局 **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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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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