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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 | 标签:体育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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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南溪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需要,拟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范围内前期调查登记情况,制订《**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适用范围 **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范围内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适用本方案(详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 (一)总体时间要求 以征收决定公告的时间为起始点,被征收人应在公告规定之日起**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 (二)分期时间安排 第一期搬迁奖励的时间要求: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房屋评估结果确定之日起**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 第二期搬迁奖励的时间要求:第一期搬迁奖励时限后**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 第二期搬迁奖励时限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无搬迁奖励。在征收规定时间内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房屋评估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二)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日内,向省或*(州)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房屋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三)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四、房屋面积和房屋性质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有产权登记的,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登记证记载的面积为准。被征收人对房屋权属登记证记载建筑面积有异议且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可提出书面面积异议申请,由征收部门委托或者与被征收人共同委托的测绘机构(测绘机构应当具备测绘资质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按照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测量后,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未经产权登记的,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上述规定测量后确定面积,予以补偿: (*)经规划部门批准自行修建或者改建、扩建的; (*)被征收房屋在****年*月*日《中华人民**国城*规划法》实施以前(不含****年*月*日)建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正规建筑(房屋最低处垂直高度不低于*.*米,且门、窗等附属设施齐备),并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由被征收人管理使用、房屋权属明晰无争议,属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由被征收人作出承诺,房屋所在街道、社区出具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补缴相关税费的;   (*)被征收房屋在****年*月*日《中华人民**国城*规划法》实施以后(含****年*月*日)建成的,按《**区国有土地上未登记建筑认定处理意见》进行补偿。 *.被征收房屋未经产权登记的,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合法矮楼应为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成且保存完好的附属结构,低于*.*米的合法矮楼面积按*.*米平均高度折算面积进行确认。 *.住改非房屋面积的确认,以实际经营的面积为准。 *.因历史原因已形成街道,临街面底楼已作为营业房使用多年且正在持续经营的,经营面积以核定为准。 (二)被征收房屋性质认定 *.被征收房屋有权属登记证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以权属登记证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登记证记载为住宅,征收时实际作为非住宅使用,并能提供****年*月*日以前(不含****年*月*日)工商、税务证照或者能够提供税费缴纳凭据且正在经营的房屋,应当认定为非住宅房屋;只能提供****年*月*日以后(含****年*月*日)工商、税务证照或能提供税费缴纳凭据且正在经营的房屋,应当认定为住改非房屋。 *.被征收房屋未经产权登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项第*款规定的,应当予以补偿。在****年*月*日以前(不含****年*月*日)办理工商、税务证照或者能够提供税费缴纳凭据且正在经营的房屋,视为非住宅进行补偿;在****年*月*日以后(含****年*月*日)办理工商、税务证照或者能够提供税费缴纳凭据且正在经营的房屋,按住改非房屋进行认定补偿。 *.因历史原因已形成街道,临街面底楼已作为营业房使用多年且正在持续经营的,按其经营使用价值进行评估认定。 五、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住宅临时安置补偿、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住改非房屋不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房屋产权调换。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住改非房屋按类似住宅房屋*场评估价提高**%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的*场评估价应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区域内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场价格。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性质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产权调换房屋选择按“先搬迁、先排序、先选房”的原则实行。 (*)商业服务用房按合法建筑面积和原楼层进行产权调换。选择就近产权调换的,补偿面积以内部分不补差;选择异地产权调换的,补偿面积以内的按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场评估价差额的**%进行结算补差,调换面积最多不超过**㎡(选择产权调换房最小户型的除外),超出补偿面积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场评估价购买。 (*)住宅和住改非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以合法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以产权调换面积为基数,可选择不超过基数**㎡的产权调换房进行安置;若基数加上**㎡无对应产权调换房时,可自愿就近上靠一档户型对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进行安置。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互不补差。 产权调换房屋扩大部分按以下原则进行补差。扩大面积在*㎡(含*㎡)以内的由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按产权调换房屋*场评估价的**%购买;扩大面积在*—**㎡(含**㎡)的由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按产权调换房屋*场评估价购买。因上靠一档户型超过**㎡的部分,在产权调换房屋*场评估价基础上再上浮**%购买。 合法建筑面积低于**㎡的私有住宅房屋,交房时,经核查他处无住房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产权调换房最小户型,被征收人不再支付**㎡以内建筑面积的补差款,超过**㎡部分由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场评估价的**%购买。 (*)产权调换实际安置面积缩小的,缩小部分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不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进行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涉及的装饰装修价值补偿和生物性资产补偿,首先是根据补偿方案中《装修(饰)补偿标准表》(详见附件*—*)、《树木补偿标准表》(详见附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确定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补助 违法建筑和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法不予补助;未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由征收部门按使用剩余年限适当给予临时建筑实际拥有人补助。按规定时限配合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审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实际拥有人砖混结构***元/㎡、砖木结构***元/㎡、木结构***元/㎡、简易结构***元/㎡的房屋拆除补助。 (三)搬迁补偿 *.征收住宅、住改非房屋、商业服务用房、生产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空地),按照**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住宅、住改非房屋和商业服务用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不含空地),按**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 (四)住宅和住改非房屋临时安置补偿 住宅房屋和住改非房屋临时安置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以内(含**㎡)的,按照每户***元/月计算;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出**㎡的部分,按照每月*元/㎡的标准计算。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征收部门按照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在过渡期限内,按照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过渡期限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安置房交付次月止。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个月。过渡期限超过约定的,逾期不足*个月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规定标准的*.*倍发放;逾期*个月以上不足*年的,本逾期时间段内按二倍发放;逾期*年以上的,本逾期时间段内按三倍发放。征收部门先行预发被征收人**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剩余临时安置补偿费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按过渡期实际月份结算至交房次月。 (五)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 *.征收由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利用该房屋经*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且正在从事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企业主体,其停产停业一次性补偿由被征收房屋产权人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确定(其中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与利用该房屋经*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且正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主体不一致时,选择方式由租赁双方共同确定)。 (*)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总价的*%计算(含房租收益); (*)按照评估价计算。 *.商业服务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类房屋等非住宅房屋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按照《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标准》(详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按照《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标准》(详见附件*—*),给予**天的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居民非住宅房屋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按照《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标准》,给予停产停业补偿费。过渡期限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计算,到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次月止。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个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个月。超过过渡期限一年以内的,本逾期时间内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费按规定标准的*.*倍发放;超过过渡期限一年以上的,本逾期时间内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费按规定标准二倍发放。房屋征收部门先行预发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费**个月,剩余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费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按过渡期实际月份结算至交房次月。 六、奖励政策 (一)征收住宅、商业服务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类房屋搬迁奖 *.每户搬迁奖。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时间腾空交房的,按*****元/户给予被征收人奖励。 *.按时搬迁奖。在第一期、第二期时间内搬迁的,有合法产权的住宅房屋、二层及以上商业服务用房和住改非房屋分别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元/㎡、***元/㎡的奖励;底层商业服务用房分别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元/㎡、***元/㎡的奖励,在第二期时间后搬迁的不予搬迁奖励。未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和配合拆除的违章建筑,在第一期、第二期时间内搬迁的分别按建筑面积给予实际拥有人***元/㎡、**元/㎡的奖励,在第二期时间后搬迁的不予搬迁奖励。 *.提前搬迁奖。在第一期、第二期内每提前一天腾空交房给予***元/天·户、***元/天·户的提前搬迁奖。 *.整体搬迁奖。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划分不同的区域,区域内的被征收人均按规定时间或都提前实施搬迁交房的,按照****元/户的标准,给予该区域内的被征收人整体搬迁奖励。 七、政策性补贴和补助标准 (一)被征收人的合法产权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元/㎡·月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二年的物管补助。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的按照**㎡计算。 (三)因政府征收,税费优惠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征收补偿、政策性补助及相关奖励的发放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补偿、搬迁补偿、住宅临时安置补偿、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政策性补助以及相关搬迁奖励等,均以户为单位发放。被征收人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登记为准,多人共有一处房产的,按照一户认定。 九、产权调换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产权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选择期房安置或现房安置。结合城*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异地选择修建点,户型面积待定。 十、其它特殊情况 征收出租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协议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腾空房屋。协商不成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件:*—*.**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装修(饰)补偿标准表 *—*.树木补偿标准表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标准 *****区征地拆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区体育路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件*—* 装修(饰)补偿标准表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预制水磨石地面 ㎡ ** 普磨 ** 彩磨 瓷砖地面 ㎡ **—*** 马赛克地面 ㎡ **—** 花岗石、**石 ㎡ **—*** 内墙砖 ㎡ **—** 厨厕不计 木质地板地面 ㎡ *** 实木 ** 强化 木质墙裙 ㎡ **—** 水泥砂浆地面 ㎡ **-** 砖围墙 ㎡ ** 条石堡坎 m&sup*; ***-*** 卷帘门 ㎡ ** 铝合金 ㎡ **—*** 塑钢 ㎡ ***—*** 防盗门 扇 ***—*** 坐便器 个 *** 浴缸 个 *** 空调移机 台 *** 防护栏 ㎡ ** 一般 ** 不锈钢 木门套 扇 *** 木壁柜 米 *** 精装门 扇 *** 一般包门 扇 *** 窗套 个 *** 阴角线、踢脚线 米 * 乳胶漆 ㎡ ** 钢化涂料 ㎡ ** 吊顶 ㎡ ** 铝吊顶 *** 精装实木吊顶 ** 一般吊顶 墙纸 ㎡ ** 墙绸 ㎡ **—** 橱柜 ㎡ ** 简易炉灶 户 *** 固定炉灶 户 *** 闭路迁移费 户 *** 电话迁移费 户 *** 水独表 个 **** 电独表 个 **** **电 千瓦 *** 天然气独表 个 **** 洗手池 个 *** 固定水缸 个 *** 蹲便器 个 ***—*** 无水箱***元/个,有水箱***元/个。 雨棚 米 **—*** 水池 立方 *** 花台 米 *** 高度**㎝以下 *** 高度**㎝(含**㎝)以上 迁移热水器 个 ** 普通 个 *** 太阳能
附件*—* 树木补偿标准表
品种 规格(胸径) 补偿金额(元/株) 刺桐 **cm以下 **—** **—**cm **—** **cm以上 ** 法桐 **cm以下 **—** **—**cm **—*** **cm以上 *** 泡桐 **cm以下 ** **—**cm **—*** **cm以上 ***—*** 小叶榕 *cm以下 **—** *—**cm **—*** **—**cm ***—*** **cm以上 ***—**** 黄葛树 *cm以下 ** *—**cm *** **—**cm ***—*** **—**cm ***—**** **—**cm ****—**** 枇杷 *—**cm **—*** **—**cm ***—*** 黄桷兰 *cm以下 **—** *—**cm **—*** **—**cm ***—**** 棕榈树 *cm以下 ** *—**cm **—*** **—**cm ***—*** 灌木 *㎡ **—** 竹子 ** cm以上 ** ** cm以下 * 桂花 *cm以下 **—*** *—**cm ***—****
附件*—*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标准 单位:元/㎡·月
补偿范围 商业服务用房 生产(部分征收)、办公等其它非住宅房屋 一层 二层及以上 仙源街道石岭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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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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