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某部供暖保障服务意向公开
分享到:
某部供暖保障服务意向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8月30日在招标网发布某部供暖保障服务意向公开。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
技术
参数
预计
采购
时间
预算
金额
(万元)
备注
*
某部供暖保障服务
供暖服务项目,位**省***,服务保障时间为*年,项目包括:负责供暖站内*台*吨蒸汽锅炉、*台**吨蒸汽锅炉及所属供暖设备设施、供暖管线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
详见附件
****年
*月
***
合计
***
一、项目名称
某部供暖保障服务
二、需求概况
供暖服务项目,位**省*******,服务保障时间为*年。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负责码头供暖站内*台*吨蒸汽锅炉、*台**吨蒸汽锅炉及所属供暖设备设施、供暖管线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供暖设备需**小时派人值守,同时值守人员不少于*人。运行管理和锅炉设施维修更新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工、运行所需的材料以及维修更新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由供应商承担。
(二)供暖开始前,负责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供暖配套的全部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测,形成检测报告。
(三)供暖保障对象包括:地面建筑*座,供暖面积合计****平方米,码头靠泊舰艇,供暖舱室面积****平方米。耗热量按***KCAL/h?㎡计取。
(四)由供应商供应热值在****大卡以上中料兰炭用于锅炉供暖。
(五)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遵守港区管理规定,办理审查备案手续,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落实锅炉房管理制度和环保有关要求,加强锅炉房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军队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
(六)供暖区域及舱室温度不得低于**摄氏度。
(七)供暖服务期间涉及人员、设备、器材等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
三、服务内容
供暖服务。
四、概算金额
约***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六、拟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查询目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站(www.plap.cn)查询目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要体现查询时间,截图时间要求在开标前一个月内)。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标准;
(二)供应商有参与意向且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PDF格式电子文档形式,将“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加盖公章),发送至我部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均不作书面回复。
(四)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