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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冀0702破1号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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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2024)冀0702破1号张家口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4.03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东惠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城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决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朴城公司及项目开发情况
(一)朴城公司基本情况
朴城公司于****年**月**日成立,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D*GAR**,法定代表人为赵成功;住所地*******建国路**号;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城城上北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
*、项目规划
朴城公司开发的城城上北项目位于****建国路**号,占地面积*****.**平方米(***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外环路,西至滨**路,南至天赐良缘及第一医院,北至****供水公司。总计建设**楼,住宅**栋(*#楼**层、**#楼**层、*#和*#楼**层、*#*#**#楼是**层、其他为**层),配套*栋,规划住户****户。项目于****年*月**日启动,应于****年**月**日交付。
*、项目现状
据初步统计(后续以审计、评估结论为准),已售未交付总计***套,已售未交付面积为*.**万平方米,约*万平方米未出售。
目前在建*栋,其中*#楼、*#楼、*#楼、*#楼、*#楼、**#楼主体均已封顶,其中*#楼、*#楼、*#楼、**#楼二次结构均已完成。**#楼主体施工至** 层,在建工程已完成**%,剩余楼栋未开工。在建楼栋均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楼、*#楼及*楼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
(三)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四)能够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理念并拥有丰富的业内**。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至少有一方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联合体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供的文件以及招募流程
(一)需提交的材料
*.投资报名意向书。其中需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资金实力、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益债投资、股权投资等)、初步框架方案等。联合投资的应当联合制作投资报名意向书,联合体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联合体处理投**的相关事宜。
*.意向投资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的优势等)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者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前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需要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管理人初审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提供与债务人相关的基础资料。
(三)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与债务人相关的基础资料后,如希望进一步展开尽职调查的,应当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万元整。
*.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承诺函相关约定或在商业洽谈、尽调过程泄露关键信息导致债务人企业财产及商誉贬损、维稳事件升级的,管理人有权立刻终止与意向投资人的洽谈并没收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明确放弃投资或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重整投资条件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材料后*个工作日内,提请法院许可无息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及保密协议
*.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后,由管理人安排并配合其对朴城公司等内容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初步洽谈并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包括管理人、债务人、部分主要债权人、购房业主代表及相关督导部门),并形成完整的《重整投资框架方案》。
*.《重整投资框架方案》的内容,除了包括朴城公司债权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外,还应该包括关于各类型权利人的完整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相关事项的解决方案。
(六)遴选意向投资人及签署协议
为了保障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完成“城城上北”项目开发建设,在投资人的方案编制过程中,管理人将全程参与并适时提出调整意见。
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为了保证意向投资人遴选工作的公正、透明,管理人及主要利益相关人将在*******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及《重整投资框架方案》的内容,遴选正式意向投资人及备选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万的履约保证金或管理人认可的其他保证措施,其缴存的尽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义务。
(七)关于履约保证金
*.管理人承诺尽调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未经意向投资人许可或未出现管理人有权没收的情形时,不会进行使用。
*.履约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出现以下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相关约定的;
(*)因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原因导致“城城上北”项目、债务人企业财产贬损或商誉受损的;
(*)因意向意向投资人的原因导致维稳问题恶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债权人、农民工等各类群体事件;
(*)经意向投资人修改后提交的投资方案,劣于此前提交的《重整投资框架方案》且拒绝按照管理人要求修改的;
(*)在意向投资人身份确认后,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投资行为不能或拒不配合破产程序推进的;
(*)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后,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重整投资人为执行重整计划所支付的投资款项,用于工程续建、缴纳相关费用等。
(*)如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非因重整投资人原因导致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草案时,投资人为执行重整计划草案所支付的全部合理且必要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复工复建所支付/垫付款项、支付破产费用等),均作为共益债。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数额;且如实际损失高于此数额时,并不以此为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出至****年*月*日;
*.地址:***工业东街**楼商务大厦(高创园)*层***室。
*.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管理人邮箱。
(邮箱号:***********)
*.联系人:田律师联系电话: ***********
五、报名须知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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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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