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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老年大学南校区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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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老年大学南校区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 标签:
活动中心招标
大学招标
校区招标
130521680
gonggao
;滁州市
2023.07.03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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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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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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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7月03日在招标网发布滁州老年大学南校区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7.06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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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老年大学南校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老年大学南校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zsjcg******-***
采购人:中共***委老干部局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年 **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谈判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图 纸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老年大学南校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cg******-***
项目名称:**老年大学南校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强电、建筑中庭、室外球场、北侧小公园、河道景观等。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接受在**省公共**交易*场主体库(http://**.***.**.**/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供应商参加,未登记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省公共**交易*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公共**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省公共**交易*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转*-*;*.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CA客服***-***-****、****-*******(工作日),CFCA客服***-******** 、****-*******(工作日);*.*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响应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响应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请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启时供应商无须至谈判现场进行解密,谈判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启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谈判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谈判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委老干部局
地 址:***政务服务中心南一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季湘、王芳
电 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A.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项目名称
**老年大学南校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
*
项目编号
czsjcg******-***
*
工期
计划工期:不高于**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以总监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供应商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总监的开工令为准。
*
建设地点
***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中共***委老干部局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南一楼
联系人:杨季湘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
地址:***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F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
*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比例:***%
*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发布时间:****年* 月* 日**时前。
发布地点:在***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www.czggzy.gov.cn/)
*
采购范围(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个标包。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
**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
合同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成交单位。
**
专家评审劳务费
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支付主体:成交单位。
**
采购人澄清的方式
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公共**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为**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响应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不要求。
**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份,副本*份;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网上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注:以供应商在开启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解密程序开始后**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解密时间为****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分。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
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二楼)
**
开启程序
开启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谈判小组评审。
**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开启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名。
如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能满足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参加约谈人员冒名顶替的;(*)响应文件弄虚作假的,考察结果与响应文件不符,或所报项目存在违约行为的;(*)投标或履约保函造假;(*)工程开工首周首月人员考勤考核不合格,发包人终止合同的;(*)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总监的;(*)其他违反谈判文件及合同情形的。
一经查实,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共**交易中心网、**省公共**交易监管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
成交通知书发放
数据电文
**
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成交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或谈判文件要求,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成交人主张赔偿责任,同时成交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质疑,可以于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采购人答复的时间及方式
收到在线质疑后*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公共**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付款方式
见合同条款。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示
*.供应商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谈判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谈判,请供应商在***公共**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如果过程中出现谈判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公共**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请供应商注意加密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
*.供应商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
*.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
*.评审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响应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谈判资格,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供应商和代理公司到谈判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谈判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可能出现由于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谈判机会,请各供应商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而无效响应的情况,责任自负!
其他说明
*、供应商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国公民,成交后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谈判文件中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本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谈判文件的响应。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与本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谈判文件为准;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中标候选人考察
招标人将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所提供的业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若考察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等违约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重要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 个标段。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计价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
*.谈判办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谈判办法)
*.供应商资格: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共**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公共**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
*.*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企业信息备案库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 谈判费用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谈判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
**.*供应商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推荐品牌有助于供应商选择响应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本条不采用)
**.*所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都应在响应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 (本条不采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对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省及***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凡供应商在我*公共**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公共**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谈判办法中相关内容。
(二)谈判文件
**. 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谈判文件。
**. 谈判文件的组成
**.* 谈判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谈判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图纸
第八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第十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 除**.*内容外,采购答疑亦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疑问内容,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谈判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公共**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更正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谈判文件的解释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谈判文件的发出
**.*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采购答疑等均应报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谈判小组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谈判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二(商务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响应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供应商在***公共**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谈判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好的响应文件格式有*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响应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将第一种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中。
(*)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下载对应标段谈判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响应文件,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
(*)请供应商通过系统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已加密的响应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
(*)如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按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次谈判响应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供应商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分别签章。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含最后报价,下同)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响应报价一览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总价。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的一切费用,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合同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响应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响应报价包括货到施工场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配件及安装辅材等)、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设备吊装费、试验检验费、安装及调试费、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成交总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计取,并包含在报价中。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响应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谈判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谈判报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本次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后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后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比例时最后报价和首次响应报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价款结算时按计算后的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
**. 响应有效期
**.*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天。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本条不采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谈判。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谈判保证金按《***公共**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号)规定执行。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响应文件数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份,副本*份;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交易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电子光盘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解密)方式,本条不作要求】
**.* 电子光盘响应文件的密封
**.*.*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其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响应文件的,以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绝供应商参加谈判响应,但供应商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响应登记,逾期登记不接收供应商谈判响应。
**.*.*如果采购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响应文件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 响应登记和电子光盘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解密)方式,供应商只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解密,本条其他内容不作要求】。
**.*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网上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响应将被拒绝。
**.*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本章**.*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项和**.*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第(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开启时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五)谈判、评审和成交
**. 谈判
**.* 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按本须知第**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
**.* 参与谈判的监督部门
**.*.*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
**.*开启程序
谈判会议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持。
(*)宣布会议纪律;
(*)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公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情况等;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
(*)将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并导入评标系统;
(*)谈判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标书进行评审;
(*)谈判小组分别组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从评标系统中质疑(异议)环节操作,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小组发出最后报价质询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最后报价事宜)。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谈判结束。
**.*谈判异议
供应商对谈判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时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请供应商按照“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的组成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 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谈判记录;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
(*)无效响应情况说明;
(*)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供应商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 谈判小组接受采购人授权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谈判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谈判小组成员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 评审
**.* 评审准备工作
**.*.*阅读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编写的采购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核对评审工作用表。
**.* 谈判办法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本项目不采用)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响应文件的澄清
**.*.*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 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谈判小组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竞争性谈判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审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公共**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审。
**.*评审报告的签署
**.*.* 谈判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评审过程的保密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成交公告
采购人应将所有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公共**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 成交
**.* 成交人的确定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成交人名单在***公共**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公共**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代理公司公章并经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 开启、评审异常情况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交易方式
按照***公管局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 合同授予标准
**.*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供应商须知第**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
**.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采购人如不按供应商须知第**.*条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谈判保证金的数额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供应商须知第**.*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响应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确定成交供应商单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谈判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 询问、质疑
**.* 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成交公告发布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属于第**.*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
**.*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 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fb**e**-**dd-*f**-b**c-******c*eda*.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b***d*ca-**f*-*cce-aa*c-**a***e*ac**.html)。
第三章 谈判办法
一 总则
*.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一般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审程序
*.*响应文件的初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答复。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相关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比较与评价
*.*.*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成交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响应文件初审
*.资格性审查:
*.*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重要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检验电子标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诚信响应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资质证书
检验电子标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检验电子标书。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检验电子标书。
(*)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供应商系统-**省公共**交易*场主体库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供应商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栏中,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供应商位自行完善主体库管理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如谈判小组在检验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响应。即使供应商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响应处理。
*.*自****年*月*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
*.符合性审查
*.*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
标书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
标书的完整 性
(*)响应文件份数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形式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标书的响应程度
(*)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资格审查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标书中须按谈判文件要求上传彩色扫描件,以供审查。
*.*.谈判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供应商可在**分钟内对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
*.*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自行完善**省公共**交易*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并以原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扫描上传,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响应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可能会要求有关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供应商未参加谈判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答复。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质疑、询标、澄清回复等操作方法详见《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谈判小组修正错误的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响应数量与谈判数量不一致时,以谈判数量为准;当报价函的总报价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报价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响应的数量与谈判的数量不一致时,以谈判数量为准。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无论供应商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予以确认。供应商拒绝对响应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四 评审办法
*.*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要求:①如果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该报价可大于或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②如果未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该报价可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③无论最后报价属于哪种情形,最终是否认可的权利属于谈判小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供应商需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最后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本项目最后报价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后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时由采购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望各供应商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后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比例时最后报价和首次响应报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价款结算时按计算后的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如有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包含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该费用结算时不予下浮。
*.*商务标评审细则
只有通过资信评审的供应商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
谈判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评审表。
*.*.*评审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响应报价有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成交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响应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成交价。供应商不接受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响应函签字盖章
有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商务标签字盖章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与采购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经资信标评审、商务评审后,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供应商最后最低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
*.无效条款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
(*)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网上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响应将被拒绝。
(*)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本条不采用)
(*)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联合体响应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被暂停营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公共**交易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开标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供应商MAC地址一致的;
(**)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签章不全,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公共**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报价各项单价高于谈判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措施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报价的。
(*)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谈判小组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
(*)拒不确认谈判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其它情形,经谈判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图纸及清单最高限价。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HT-YL-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元/天处以违约金。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 份,承包人执肆 份,代理机构执壹 份,公管局执壹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因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通用条款,请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打印出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工程和设备
*.*.*.*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见施工图纸并现场确定。
*.*.*.* 永久占地包括:见施工图纸 。
*.*.*.** 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及省、*发布的有关文件。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 。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份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
*.*.*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监理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人员证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项目部任命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监理要求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按监理要求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监理要求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天 。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
*.**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若该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发包范围,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内交通设施和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发包人不另支付费用,场内交通边界现场确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自行踏勘,自行解决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 承担。
*.**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该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具体调整方式见下款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承包人拒绝实施因此产生变化的施工内容或范围,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约处罚。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工程量减少*-***%或增加**%以内部分,执行中标单价;超出**%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组价明显错误的予以纠正;缺漏项目单价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上述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但预估增加造价达*万元时,中标人(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提出,并履行变更程序,否则,不予认可。结算价格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价为准。
技术措施费调整:因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必须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价格变动的,按实调整,变更组价原则同上。
组织措施费调整:按实调整。
*. 发包人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和调整权;人员在岗、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权和建议处罚权;工程款的初步审查权;第三方检测的委托权;主要材料的质量否决权;工程量的确认权;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权;可调价格材料的价格确认权;工程结算的审核权;合同的解释;等等。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发包范围,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财政资金,不需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竣工报告、项目质检资料、结算资料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相关要求执行,且不少于*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形式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工程竣工半年(含)内完成竣工结算的;②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及时处理;③质量无缺陷,及时整改到位,处理及时;④施工现场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不超过合同工期或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⑤遵守滁重[****]**号《关于限制不良建筑*场主体投标的规定》的;⑥月工程量进度及时完成;⑦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并及时归档的;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建造师的授权范围如下:由承包人明确授权范围 。
关于建造师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天,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建造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资格审查时已提供的,不再重复提供。
建造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处罚****元/人·天的违约金,对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处罚****元/人·天的违约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必须向发包人项目组长履行请假手续,若被我处和相关部门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中发现不在岗的,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处罚****元/人·次的违约金。
*.*.* 承包人擅自更换建造师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除①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②辞职的;③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⑤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的;⑥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⑦死亡的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组织对项目经理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否则,对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按照****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
*.* 承包人人员
*.*.*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组织对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否则,对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按照****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处罚****元/人·天的违约金,对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处罚****元/人·天的违约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必须向发包人项目组长履行请假手续,若被我处和相关部门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中发现不在岗的,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处罚****元/人·次的违约金。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未按规定在岗履责进行处罚。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房建、水利工程为主体结构;*政工程为道路基层、面层;桥梁为主体结构;园林景观工程为绿化采购、栽植、养护;等等。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 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发包人在施工进场第一个月或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转包、挂靠等行为的,发包人立即解除合同,清退出场,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合同价款**%进行结算。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办理移交手续之日止。(*)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办理移交手续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注:招标人对所有施工管理人员证件原件进行押证,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出。
*.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发包人授权的处罚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等等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场所由承包人提供和承担,生活场所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施工方案 ;
(*)索赔事项等 ;
*. 工程质量
*.* 质量要求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隐蔽工程检查
*.*.*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见投标函及投标承诺,承包人承诺本工程获得相应的标准化工地。如承包人做出承诺且取得对应资信分分值的,但实际未获得所承诺相应标准化工地,按照约定进行奖罚。
*.*.*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应与当地**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招标文件 。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关于落实<*规建委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意见》,支付方式为:房建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主体结构施工封项支付**%,工程初验合格支付剩余**%;*政基础设施工程正常开工并达到第一期工程请款条件时支付**%,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剩余**%。该费用付至施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专户。施工企业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 工期和进度
*.* 施工组织设计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本工程需按照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发包人审批后作为进度考核和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提供修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 开工
*.*.*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元/天处以违约金;月工程量未完成的当期不得请款,当月未完成的工程量纳入下月一并完成,完不成的仍不予请款,依次类推。连续两个月工程量未完成的立即限制承包人一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项目投标。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额履约保证金 。
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
(*)发包人根据本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确定之后,承包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在工程实施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天以上,并无法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完成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无法按交工期交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天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
(*)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承包人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详见补充条款。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无 ;
(*)无 ;
(*)无 ;
*.*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由发包人根据提前竣工天数,结合项目考勤、质量、安全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照材料设备总价款的*.*%计取,支付给承包人,纳入项目结算,但超出施工合理损耗之外部分,不计保管费,且材料设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样品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招标文件。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 。
*.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招标文件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招标文件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招标文件 。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监理人指示 。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含*.**清单工程量错误产生的工程量)减少*-***%或增加**%以内部分,执行下列第(*)款或第(*)款确定的单价;但超出**%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款或第(*)款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组价明显错误的予以纠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新增项目单价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上述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结算价格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价为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技术措施费调整:因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因工程变更必须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价格变动的,按实调整,变更组价原则同上。
组织措施费调整:按实调整。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由发包人根据合同价格降低额或工程经济效益提高承担,结合项目考勤、质量、安全、进度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询价或共同招标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
**. 价格调整
**.*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中相对应的不含税价格以及最高投标限价中以*场询价〔或暂估价〕计入的价格。
调整方式: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以《**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价格列入的主要材料,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单价(不含税)与基准价格(不含税)相比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不再下浮。非主要材料和*场询价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暂估价材料以询价价格或中标合同价为准,不再下浮,且不予调整。
调整范围:主要材料(包含汽油、柴油)是指材料合价占工程造价千分之二以上的材料(同种材料规格型号不同,可合并计算。例如:商品混凝土C**、C**、C**、C**材料合价累计超过千分之二,均可调整。)
变更项目中无合同价的材料价格可依次采用下列方式确定:*、**有信息价的,执行**信息价格;**无信息价的,依次执行**、**信息价及广材网,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价。*、上述无价格的,参照我*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
变更项目中无合同价的绿化苗木价格可依次采用下列方式确定:*、**有信息价的,执行***信息价,**无信息价的,依次执行**、**、广材网信息价中价格。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价。*、上述无价格的,参照我*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价的,则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询价(招标)确定(不下浮)。变更材料的价格如果是参照信息价或广材网的也要进行下浮。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
**.*人工费调整方法:按施工期间对应发布的人工价格信息进行调整,按**省住建厅建标【****】**号文规定执行。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不属于本合同调价范围的*场材料价格、人工、机械使用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的变化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结算价=合同价±工程变更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误差造价±材料价格调整造价±政策性调整造价±措施项目调整造价-暂列金额×*.**± 合理工程索赔。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考虑 。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 。
**.*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 。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注:本项目所有道路清表土方堆放道路两侧道路红线以外的,环保*容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 。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支付方式 。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详见支付方式。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跟踪审计人员审核时间除外。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准且发票送达一周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采用 。
支付方式:
①无预付款,按月进度付款,当月完成进度计划的合格分部分项工程按**%付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 **%;竣工结算完成审计且经审核或复核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 ***%,在付款前承包人须缴纳结算价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②质量保证金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等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方式。
③采用银行转账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在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方式,保函有效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满后 ** 日内。
(*)承包人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单。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滁人社发【****】*** 号文件}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手续。
(*)本项目发票付款单位名称按招标人要求开具。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 。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从工程完工到竣工验收原则上不得超过**天,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可以**。整体工程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考虑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承包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在**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管养单位。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考虑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暂停工程款支付,发包人可动用质保金,用于工程质量整改,同时限制承包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项目投标 。
**.* 工程试车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工程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合格后,*天内退场。
**. 竣工结算
**.*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须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上报,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可以**。凡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竣工结算的,处罚*****元/月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款报审计部门办理结算。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结算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准且发票送达一周内完成支付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工程造价审减率超过*%时,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审减率超出*%以上的报送金额的*%,项目结算付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从工程待结价款中扣除。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后*天内。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后**天内。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在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准且发票送达一周内完成支付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两年(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工程款,可在付工程款时直接扣留或采用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方式缴纳。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或采用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方式缴纳;
(*)其他扣留方式:不采用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履行保修义务的,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不合格的,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发包人可动用质保金,用于工程质量整改,同时限制承包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项目投标。
**.*保修
**.*.*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
**.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可顺延工期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可按照******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追加与被取消的工作造价相当的额外工作做为补偿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补足或更换材料、工程设备;对工期造成延误的可以顺延;增加承包人成本的可予以补偿 。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可顺延工期 。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可顺延工期 。
(*)其他:无 。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补充条款 。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补充条款 。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补充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不承担费用 。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准且发票送达一周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 争议解决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 。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 。
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
补充协议:
*.中标价中所包含的暂列金由业主全权处理,乙方不能过问。
*.本工程实行跟踪审计制度,审计师的职权: *)、对工程量调整及变更、签证部分的造价提出意见,并确定该部分的工程量、材料、价格等,*)、参与对甲供材及设备的采购,对甲供材及设备的采购对象、材料及设备品种、规格及价格提出意见,*)、对预付工程款及进度款的支付提出审核意见,*)、参与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做好相关台帐,*)、对完工的单项工程及时开展资料整理和结算,对结算价格提出审计意见,*)、对监理出具的有关单据进行再监督。
*.合同以外价款调整方法:
*.*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调整内容包括:工程量、综合单价、暂定材料(半成品)价格、合理工程索赔。具体方法如下:
*.*.* 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 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引起清单内工程量的增减。
*.*.*.* 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
*.*.*.* 控制价中暂定工程量调整。
*.*.* 综合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 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增减和暂定工程量增减,执行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乘以 A(A 为投标让利后的中标费率,A=中标价/控制价,中标价、控制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
*.*.*.* 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项目,其相应的工程变更造价确定,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标准(含材料价格)进行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乘以 A(A 为投标让利后的中标费率,A=中标价/控制价,中标价、控制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作为结算依据。
*.*.* 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价不予调整。如可调部分的工程量变化和建设单位认可的新增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工程量增减,应按 *.*.*.* 和 *.*.*.* 条规定调整结算造价。
*.*.* 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
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
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其他
*) 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或受施工影响的区域的安全责任。
*)中标单位使用车辆必须符合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招标人无义务协调处理因车辆违规而造成的相关查处行为。
*)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 计价依据
*.*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计费
基础
费率(%)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
工程
*政
工程
城*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环境保护费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
*.**
*.**
*.**
*.**
*.**
*.**
文明施工费
*.**
*.**
*.**
*.**
*.**
*.**
*.**
*.**
安全施工费
*.**
*.**
*.**
*.**
*.**
*.**
*.**
*.**
临时设施费
*.**
*.**
*.**
*.**
*.**
*.**
*.**
*.**
*. 工程造价确定
*.*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 除谈判文件另有约定外,本项目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下:
(*)****版**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关于调整**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号);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拟定的谈判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招标人对项目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 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 供应商在响应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问题应按谈判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谈判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工程招标范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如下:
(*)****版**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版**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版**省配套计价定额;
(*)《关于调整**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号);
(*)《****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号)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谈判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其他相关材料。
*.*最高投标限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省*标准、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本谈判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确定。
(*)综合单价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暂估价、*场调查价格计算;
(*)本谈判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版**省定额消耗量计算;
(*)综合单价中综合费费率按****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谈判文件约定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按本采购文件第*.*款约定计算。
*.* 措施项目费按本采购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采购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措施项目费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编制。
*.*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谈判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确定。
*.*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谈判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降低标准。
*. 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
*.* 投标报价编制参考依据如下:
(*)****版**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版**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版**省配套计价定额;
(*)《关于调整**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号);
(*)《****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号)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谈判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其他相关材料。
*.*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了解拟谈判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响应报价不得低于供应商个别成本价。
*.*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 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供应商承担的的风险费用。
*.* 措施项目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确定。供应商对采购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
*.*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
*.*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谈判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
*.* 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除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甲供材及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其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场风险因素,成交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含材料运杂费、采保费等一切应有费用;
(*)结算时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本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开标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采购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含±*%)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范围一律不予调整;
*. 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七章 图 纸
在***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发布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诚信响应承诺书;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服务承诺书;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开启、谈判、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诚信响应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谈判,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被*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项情形)
七、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被****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十、保证成交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谈判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在谈判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成交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服务承诺书
致:(采购人) :
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成交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商务文件)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二:商务文件目录
(*)响应报价一览表
(*)响应函;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响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工期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工期:不高于个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 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 的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派出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如果我方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或拒绝
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另选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 **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
*、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供应商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投标函以此响应函为准,系统**投标函不作要求)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见****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最后报价单
序号
名称
事 项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报价次数
第次
*
报价时间
年月日时分
*
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元
(小写):元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备注:
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二次报价时使用。
附件*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公共**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公共**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投标人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②被****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三、相关要求
*、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执行)。
*、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号)
三、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号)
五、建筑*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号)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号)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分的;
(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
(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
*.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
*.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
(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
*.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
*.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
*.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
**.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
**.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
**.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
**.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
**.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
(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
依据:《水利建设*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号、《水利建设*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号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十章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老年大学南校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室外工程的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人:中共***委老干部局
经办人:杨季湘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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