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庆阳某部营房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分享到:
庆阳某部营房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4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庆阳某部营房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4.15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某部营房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因我部需求,现对“**某部营房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竞价。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WGSQY-F**** 二、项目名称:**某部营房建设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某部拟**一栋营房楼、需编制建设方案,包括总平图、效果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分析图。(具体编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四、预算金额:**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的报告利润须达到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须提供****年*月至****年*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年*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显示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在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组建的本项目设计团队须由建筑专业*人、结构专业*人、给排水专业*人、暖通专业*人、电气专业*人、注册规划师*人(人员类型及人数)组成;设计团队人员应满足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处于禁止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期间的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我部,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