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徐州市民政局制定《徐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分享到:
徐州市民政局制定《徐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徐州市民政局制定《徐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5.2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民政局制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B座****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D-C(****)***
*.项目名称:制定《***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乙方成立*级地方标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研制项目组,具体承担标准研制各项任务。包括:
①标准前期研究(政策法规收集及应用;标准化对象最佳实践评估;研究目标分析;研究结构设计)
②研究大纲确定(同甲方沟通并获确认),根据研制需要组织相关调研;
③标准编制(含工作组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④《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规范》编制说明撰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发送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到邮箱***********,填写并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投标人最终报名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章或签字),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获取招标文件汇款截图。
售价:***元/采购包,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账户信息:
收款人:**************分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账号:*****************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B座****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公告在***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民政局
地址:******汉风路*号行政中心**综合楼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B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景
电话:****-********
************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