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沛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分享到: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沛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1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沛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今年全*科技创新发展任务和科技创新工作目标,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开展****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科技创新目标,支持我*区域内的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产学研等领域内具有科技创新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详见《****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注册运营时间满一年。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具体、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先进技术标准和规范等),项目实施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场开拓能力,有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四)申报单位在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项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项目,医院、学校作为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不超过*项;已立项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年度*级科技计划项目;近两年内有已立项*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年度*级科技计划项目。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年。项目实施期内,企业申请的工业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一般产生的申请专利不少于*件(不包括外观专利,下同),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件;企业申请的产学研项目一般产生的申请专利不少于*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件。企业申请的农业项目一般产生的申请专利不少于*件。 三、申报要求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申报项目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严格审查并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项目单位承诺书、项目审查意见表、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从**人民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px.gov.cn/)。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纸打印,并按封面、申报项目单位承诺书、项目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任务书、有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加塑封),一式*份(附电子版);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申报类别送交**科技局相关科室。 (二)项目申报推荐受理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工业科技计划项目联系人:朱良志 咨询电话:********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张程恺 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项目: 联系人:张程恺 咨询电话:******** 产学研**项目联系人:张振龙 咨询电话:******** 成果转化**项目联系人:张振龙 咨询电话:******** **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doc *、**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doc *、**科技计划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docx *、申报项目单位承诺书-附件*.doc *、封面-附件*.doc *、****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附件*.docx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