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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2024-2025年度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的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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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2024-2025年度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的征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生产建设兵团兵团第八师第八师****本级***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任璋琦-****-*******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年度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BTBS****-**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网络接入 ******元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 基本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号文)第八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基本要求 (*)供应商具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电信属于特殊行业,允许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年**月**日-****年**月**日 无 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本公告发布后**个月内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网址):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 兵团本级、第八师****本级、一二一团、一三三团、一三四团、***总场、一三六团、一四一团、一四二团、一四三团、一四四团、一四七团、一四八团、一四九团、一五O团、一五二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的所有采购单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负责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根据项目审核情况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连续考核较差单位进行清退。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 *、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承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和责任。 *、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质量监督和验收考评。工作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期完成服务任务。 *、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所承担工作事项的情况,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 *、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甲方无条件做好上级业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考核、参观视察等相关工作。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所产生的有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 (*)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因供应商服务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供应商供货数量、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发现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无 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带宽时,应保证不中断业务的平滑过渡升级。 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作出反馈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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