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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 标签:医疗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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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06日在招标网发布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9.06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卫生健康系统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即日起至****年*月**日,***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具体事项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
*.药械集中采购政策未落实,药械采购制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服务等招采过程中,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关键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和排他性参数,“量身定制”,规避采购程序,人为操纵专家抽取,或伪造捐赠协议签订耗材试剂购销合同等违规行为;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牟取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无正当理由采购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特别严重”企业的涉事产品,以及违规线下采购相关产品的问题;
*.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未进院、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区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特别是口腔种植、骨科、心血管等群众反映突出领域的药品耗材。
(二)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具有主观故意行为中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的串换问题;
*.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金额过大、频次过多,以及在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管理标准制定等内部基础管理、内控制度等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虚计精神状况评估、血液透析、康复治疗等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增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多计收费、擅自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打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或医用耗材、自立项目收费、无依据收费等行为中的腐败问题;
*.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的腐败问题。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问题。
(三)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组织参与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篡改检验检测结果等欺诈骗保行为。
*.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问题。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受理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同时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三、受理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时间:上午*:**-**:**,下午**:**-**:**)
来信来访地址:**省******沱鞍路***号(***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
***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最高**万元的奖励。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
******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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