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畔湖厨余垃圾小型处理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159742050
gonggao
;深圳市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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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畔湖厨余垃圾小型处理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畔湖厨余垃圾小型处理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畔湖厨余垃圾小型处理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政) 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畔湖厨余垃圾小型处理设备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照项目需求提供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政)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个日历日。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