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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井研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3日 | 标签:动物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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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1月03日在招标网发布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井研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单位和个人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享有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省〈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公布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范围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各级名录有调整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在***行政区域内,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受害人或者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细则申请补偿。具体适用情形按照《**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七条执行。 已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政策性保险业务,但致害情形不属于保险合同赔付范围的,可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细则: (一)致害情形属于政策性保险合同赔付范围的,按保险合同办理。 (二)因人工养殖、经营、利用及运输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相关法律法规由侵权责任主体负责赔偿。 (三)属于《**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予补偿的情形之一的。 第五条本细则实施的主管部门为*自然**局,配合部门为*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局、*审计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各部门(单位)相应职责如下: *自然**局:主要负责补偿案件的受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个案进行核实、认定,协调相关部门对有关补偿内容进行评估,提出补偿资金拨付意见等工作; *财政局:主要负责补偿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保障; *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因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受害人或其家庭成员进行临时救助;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对损害农作物以及损害家畜、家禽等受损财产的价格评估认定,包括受损害程度、损害面积、损害数量、补偿金额等相关内容; *人社局:主要负责对人身损害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 *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对损害人身情况的鉴定和认定,包括对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认定工作及协调医疗机构对受害人实施紧急医疗救助; ***局:主要负责因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 *审计局: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门机构或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调查核实、公示、提交资料等工作,村(社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情形的,补偿标准按照《**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九条执行。 第七条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属于本细则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发生地镇(街道)报备,并保护现场以备核查。 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抢救、治疗终结后**个工作日内,向损害发生地镇(街道)提出书面补偿申请。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在得知财产损害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发生地镇(街道)提出书面补偿申请。如实填写《***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未按照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导致损害无法核实、认定的,不予补偿。 经受理镇(街道)初步审查认为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受理镇(街道)应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补偿申请后,派出不少于*名工作人员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和现场取证(录像、照片),做好调查笔录(详见附件*),如实填写《***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现场调查核实登记表》(详见附件*)。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出具调查情况报告,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在损害行为发生地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按照《**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十三条执行。 现场核实工作必须客观、公正、准确,现场调查核实存在技术困难的,镇(街道)可请求*自然**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属实的,将申请表、登记表、调查情况报告、其它相关材料等,于*个工作日内报*自然**局。 第九条*自然**局收到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如实填写《***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认定表》(详见附件*),作出定损意见和补偿建议,报*政府审查。 审核有异议的按照《**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条 *政府收到*自然**局提交的定损意见和补偿建议后,及时审查,作出同意补偿决定或者不同意补偿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害人或者代理人。同时将决定抄送*财政局**自然**局。 第十一条*财政局收到同意补偿决定后,尽快落实补偿资金,在*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申请人。*自然**局及时了解补偿资金拨付情况并通报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申请人。 第十二条虚报、冒领、骗取补偿费的,由*政府责令退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照《**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附件:*.***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申请表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损失情况现场调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现场调查核实登记表(人 身伤害、财产损失)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认定表 附件*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申请表 损失发生地点 损失类型 (£中划√)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受 理 单 位 受理时间 申 请 人 个人申请 受害人姓名 性 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代理人姓名 性 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社会组织申请 社会组织 名称 负责人/法人姓名 电话 地址 社会信用 代码 委托人姓名 职务 电话 具 体 损 失 情况 补偿请求事项 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受理单位 意见 受理人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受理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 月 日 附 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治疗费用票据、入出院证明、费用结算单;可证明对被损害财产具有合法权益的房屋等不动产权证、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及其它可证明存在野生动物致害事实的图片、影像等。 社会组织申请: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 附件*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损失情况现场 调查笔录 损失类型:调查地点: 调查时间:年月日 调查人: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有关当事人: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住址: 见证人: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住址: 调查情况: 调查人(签名): 有关当事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附件*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现场调查核实登记表(人身伤害) 受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与受害人 关系 电话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 发生过程 受伤害情况 受害人误工 情况 误工时间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共计天 误工损失 (元) 医疗救治 情况 住院时间 医院名称 治疗结果 认定的医疗救治费用差额 伤残等级 鉴定 是否部分或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 评残鉴定 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费 初步认定伤残补助标准 人身伤害补偿意见 受害人或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章 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认定的医疗救治费用差额=医疗救治总费用-医保报销部分-工伤保险报销部分-应自费承担部分。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现场调查核实登记表(财产损失) 受损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性别或单位性质 出生日期或注册日期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 与受损人或单位关系 电话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 致害动物名称 调查人签名 日期 财产受损害 情况 损毁农作物、林木或林下作物 种类 面积/数量 单价 小计 死亡禽畜 种类 数量 单价 小计 其他财产受损情况 初步定损 损毁农作物*场价 (元) 损毁林木*场价(元) 死亡畜禽*场价 (元) 其他财产受损价值(元) 财产损失总计(元) 受损人或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章 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认定表 №:井野补认字〔 〕号 补偿申请人 身份证号 补偿认定时间 损失事实和申请理由 镇(街道)初步定损及公示情况 相关单位 审核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自然**局 补偿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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