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标签:
138452113
gonggao
;梅州市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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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提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做好****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提示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中心),各部门: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起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教育引导教职员工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各项纪律要求,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督促本单位教职员工将师德规范、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自觉遵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纪委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邮箱:***********
举报来信请寄:******梅松路嘉应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
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起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t********_******.html
附*:**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gdjct.gd.gov.cn/SJW/content/post_******.html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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