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谢德泉与未来之光(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 | 标签:
152041837
gonggao
;杭州市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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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2月01日在招标网发布【仲裁公告】谢德泉与未来之光(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未来之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谢德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劳人仲案(****)****号)已经审理终结。《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国家相关规定,现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谢德泉与被申请人未来之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未来之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谢德泉****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元;三、被申请人未来之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谢德泉经济补偿****元;上述款项合计*****元,被申请人未来之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劳人仲案(****)****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本委地址:******文一西路***号西溪大厦*楼***室),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