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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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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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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公开征求《**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满足林果农先进技术服务需求,提高生产基地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林业产业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年*月**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 琳****-********
**省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
**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林草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支撑服务能力,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全省林草产业发展、林果花卉项目建设、乡村产业**等方面技术帮扶需求,组织开展的林草技术培训指导活动。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第三条项目实施遵循科技先行、需求导向、强农富农、注重实效的总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中规定的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省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本项目由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推广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主持人和专家团队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依托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林草领域科技研发推广必需的基础条件和人才储备,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主持人应为省内大专院校、科研推广单位从事林果花卉专业领域的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申报项目类型所属专业领域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专家团队成员应长期从事林果花卉育种、栽培、贮藏加工、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理论水平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并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深入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第六条项目支持方向。围绕我省林果花卉产业发展需要,为经济林、花卉和林下经济*类产业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实施地点、服务内容、预期实施进度、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等。
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申报*个支撑方向项目,专家团队主要成员(专家团队成员前*名)当年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项。
第八条项目申报。
(一)主持人申报。项目依托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团队申报。项目主持人须填报主持人申请表,负责编写项目申请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
*.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必要性;
*.专家团队成员及分工;
*.项目实施地点和服务任务;
*.预期实施进度
*.预算安排。
*.绩效目标。
(二)审核推荐。项目依托单位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出具申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九条项目评审。
(一)项目初审。项目主管处室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要件和形式审查。
(二)专家评审。项目主管处室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开展专家评审,重点从主持人资格、项目内容科学性、实施必要性、资金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三)拟定项目建议名单。项目主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预算规模及往年绩效评价情况,分支持方向提出项目建议名单及资金分配意见。
(四)会议审定。项目建议名单及资金分配意见经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
第十条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依托单位应与省林业和草原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合同书所列各项工作任务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 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示范培训、调研指导等支出,并严格执行《**省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纳入项目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项目依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科学高效。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测评
第十四条专家团队要严格按照合同书内容开展示范点建设和技术培训指导服务。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专家团队监督指导,并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推广条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第十五条专家团队在项目实施结束后,需撰写年度总结报告。项目依托单位根据年度总结报告对本单位各专家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材料于次年*月底前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十六条省林业和草原局于次年*月底前组织科研推广、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测评组,通过会议测评方式对专家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测评。测评程序主要包括审阅测评材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质询答辩等。
第十七条项目测评材料包括:
(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三)项目依托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项目依托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五)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培训材料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宣传报道等;
(六)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第十八条项目测评结果。
测评专家组根据各专家团队提供材料情况以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团队,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因身体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需要变更项目主持人、示范园地点等主要实施任务的,需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报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同意。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年度内,专家团队按要求填写项目进展台账,于每季度末月下旬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二十一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应指导专家团队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项目申请资料、合同书、立项通知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文档、影像资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为适应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可根据政策要求、业态发展、*场行情以及群众需求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项目类型、任务内容、资金额度等另作规定,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公开征求《**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满足林果农先进技术服务需求,提高生产基地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林业产业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年*月**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 琳****-********
**省林业和草原局
****年*月**日
**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管理,加快推进林草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支撑服务能力,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全省林草产业发展、林果花卉项目建设、乡村产业**等方面技术帮扶需求,组织开展的林草技术培训指导活动。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第三条项目实施遵循科技先行、需求导向、强农富农、注重实效的总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中规定的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省级财政年度预算管理。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本项目由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推广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主持人和专家团队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依托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林草领域科技研发推广必需的基础条件和人才储备,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主持人应为省内大专院校、科研推广单位从事林果花卉专业领域的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申报项目类型所属专业领域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专家团队成员应长期从事林果花卉育种、栽培、贮藏加工、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理论水平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并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深入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第六条项目支持方向。围绕我省林果花卉产业发展需要,为经济林、花卉和林下经济*类产业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实施地点、服务内容、预期实施进度、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等。
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申报*个支撑方向项目,专家团队主要成员(专家团队成员前*名)当年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项。
第八条项目申报。
(一)主持人申报。项目依托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团队申报。项目主持人须填报主持人申请表,负责编写项目申请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
*.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必要性;
*.专家团队成员及分工;
*.项目实施地点和服务任务;
*.预期实施进度
*.预算安排。
*.绩效目标。
(二)审核推荐。项目依托单位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出具申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九条项目评审。
(一)项目初审。项目主管处室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要件和形式审查。
(二)专家评审。项目主管处室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开展专家评审,重点从主持人资格、项目内容科学性、实施必要性、资金合规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三)拟定项目建议名单。项目主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预算规模及往年绩效评价情况,分支持方向提出项目建议名单及资金分配意见。
(四)会议审定。项目建议名单及资金分配意见经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
第十条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依托单位应与省林业和草原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合同书所列各项工作任务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 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示范培训、调研指导等支出,并严格执行《**省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纳入项目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项目依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科学高效。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测评
第十四条专家团队要严格按照合同书内容开展示范点建设和技术培训指导服务。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专家团队监督指导,并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推广条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第十五条专家团队在项目实施结束后,需撰写年度总结报告。项目依托单位根据年度总结报告对本单位各专家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材料于次年*月底前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十六条省林业和草原局于次年*月底前组织科研推广、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测评组,通过会议测评方式对专家团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测评。测评程序主要包括审阅测评材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质询答辩等。
第十七条项目测评材料包括:
(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三)项目依托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项目依托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五)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培训材料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宣传报道等;
(六)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第十八条项目测评结果。
测评专家组根据各专家团队提供材料情况以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团队,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因身体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需要变更项目主持人、示范园地点等主要实施任务的,需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报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同意。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年度内,专家团队按要求填写项目进展台账,于每季度末月下旬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二十一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应指导专家团队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项目申请资料、合同书、立项通知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文档、影像资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为适应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可根据政策要求、业态发展、*场行情以及群众需求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项目类型、任务内容、资金额度等另作规定,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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