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宿州市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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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gao
;宿州市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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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7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宿州市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扎实做好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号)文件要求:“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并与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家培育机构,承担*级****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任务**人,类型为经营管理型,培育资金**万元。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则,择优确定培育机构。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稳定的专兼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人员、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场所或**实训基地以及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培育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有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承担*级农民培训工作经验或涉农培训业绩;
*.无失信、违规违纪现象记录;
*.自愿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培育工作,遵守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同等条件下,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优先。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报送。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育的申报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包括机构简介、培育专业、师资情况、培育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开展培育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失信违规违纪现象承诺书、师资证书或协议、近年来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初步安排(包括内容安排、地点确定、教师选择、教材选用、教学计划、基地建立等情况)。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年*月**日下午*点前报至*农业农村局***室(办公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资料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选择*家申报机构承担*级****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在相关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明确培育目标任务、培育质量、完成时限及跟踪指导服务、绩效目标等。
附件:*、****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样本).docx
?*、*******年高素质农民*级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doc
***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