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遴选《海南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分享到: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遴选《海南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4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遴选《海南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第二次遴选《**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 发展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我委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研究重点 在梳理分析总结**自由贸易港与江浙沪现有**基础上,围绕各自的优势特色,聚焦突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对外开放协同、突出务实可操作,研究提出新形势项下**自由贸易港与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的顶层设计、总体思路,联动发展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等以及实施推进路径。 (三)课题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申报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自由贸易港政策情况,熟悉长三角政策、产业、区域融合发展等有关情况,近五年承担过跨区域**相关领域课题研究者优先。 *.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转化或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二)课题组负责人 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有区域战略融合发展相关领域研究经验者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在**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 (三)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需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至少有*名高级职称成员。 三、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社保资金证明(近一年期内)、纳税证明(近一年期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资料,课题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应加盖课题承研机构公章(本课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四份邮寄至下附地址(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需注明“**自贸港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研究课题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下午**:**,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研机构,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中标公告在我委官网发布)。 (四)****年**月**日前提交课题成果。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研机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流处。 ????地址:******国兴大道*号省政府*楼***A室,邮编******。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 ?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