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微电影策划拍摄项目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4日 | 标签:
71292413
gonggao
;吉林省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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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5月14日在招标网发布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微电影策划拍摄项目。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采购公告 **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省****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省****级人民法院****年微电影策划拍摄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省****级人民法院****年微电影策划拍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LXD-****-ZC-***
三、采购项目概况介绍: **省****级人民法院****年微电影策划拍摄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四、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同类采购业绩一项);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上午*:**~**:**,下午**:**~**:**。 *、发售地点:**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湖大路****号南湖假日酒店****室)。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一年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年*月**日**时**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湖大路****号南湖假日酒店****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八、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名称:**省****级人民法院 地址:***超达大路****号 联 系 人:李丹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大路****号南湖假日****室 联系人:杨轲 电话:***********
九、公告媒体:招标网、中国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