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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委托2024年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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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4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委托2024年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4.18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就采购*家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年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申报);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为政府法制或者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特别是主办律师应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连续三年担任*、区级政府法律顾问或从事过政府法制、司法工作;
  (四)供应商必须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政府法制事务;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二、服务内容
  (一)为我局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提供日常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对我局审查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三)协助我局审查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合同、协议及拟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四)服务期内,主办团队需派驻一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固定到我局正常上班,提供法律服务;
  (五)必要时列席我局的有关会议,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合同或案件的谈判,并就有关议题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六)接受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解答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等;
  (七)其他我局指派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的相关法律工作。
  三、服务费用
  (一)****年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报价上限为人民币**万元(含税)。
  (二)服务期开始后两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经中期考核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服务期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款项。
  四、提交材料
  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点前)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选聘资料提交我局:
  (一)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
  (四)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情况及业绩;
  (六)其他可以说明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业务能力的材料。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副本各一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地址:**省******二十一区**一路**号***室;
  (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EMS邮寄提交,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快递的任何材料。
  六、评审与聘任
  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报价、资质、相关业绩、工作方案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承接单位(主办律师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业务能力突出、连续三年以上承担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根据相关程序,签订委托合同。
  七、其他
  (一)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次询价共有三个法律服务领域,作为独立的服务项目(一是规划国土、城*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是国有资产、建设工程及水务环保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三是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每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选聘三个服务项目,但兼投不兼中。
  (三)我局不负责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准备、提交相关材料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有关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可以向我局咨询。
附件:
*.附件: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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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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