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新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分享到:
新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0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新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11.09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招标条件 新沭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沭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万元。 *、招标范围:人工湿地、生态沟渠、水域生态修复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建设项目地点:*****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年*月**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节假日不休),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在新版***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ZF)上传到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过时作废。地点为***公共**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根据***公共**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号)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银雀山路与通达路交汇处往西***米**银雀公馆   联系人:徐之凤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