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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巢湖市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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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2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巢湖市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人:***水务局 招标代理:**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水务局的委托,现对“*******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项目地点:**省*** *.项目单位:***水务局 *.项目概况:*******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项目类别:服务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预计共***个日历天。 **.标段(包别)划分:共分*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须同时具有以下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近*年,自****年*月*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城*或农村地区供水管道工程监理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文件在***水务局网站(https://www.chaohu.gov.cn/public/column/*****type=*&catId=*******&action=list&nav=*)自行下载进行获取,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记录报名(短信基本形式:XX公司报名参与XX时间XX项目招标,未短信报名的现场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陈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开标地点:***水务局一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水务局 地 址:***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省***淮上区明珠路**号**国际大厦C号楼十七层****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七、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将在***水务局网站https://www.chaohu.gov.cn/public/column/*****type=*&catId=*******&action=list&nav=*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 采购人 ***水务局 * 代理机构 **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 项目性质 服务类 *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其他 * 包别划分 þ不分包 □分为个包 * 投标有效期 **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当场返还现金,中标单位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履约保证金到账后返还现金,无息) ** 答疑 ****年*月**日**时**分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勘察现场 þ自行勘察 ** 投标文件份数 及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提交。 **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 开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供应商参加开标大会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评标办法 竞价-平均值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 中标服务费 及评标评审费 *、中标服务费:****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 履约保证金 (*)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支票 ?汇票?本票 ?保函 *.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收取单位:/ (*)缴纳时间:/ (*)退还时间:/ ** 广域网考勤 ?否,但应驻现场考勤,接受业主单位监督 □是 **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或合同复印件(附项目验收鉴定书),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截图应能够体现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同步提供验收鉴定书。 *.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体现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备注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有关定义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代理机构:系指本项目代理公司。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除非采购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勘察现场 *.*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纪律与保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在确定中标单位之前,供应商不得私下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在确定中标单位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中标单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构成 *.*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获得采购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答疑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采购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如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投标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场平均价格。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保证金 **.*投标前,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投标有效期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一律用A*纸沿左侧装订成册。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可注明: (*)写明采购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等。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款、第**.*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的责任。 **.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按照**.*条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定标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供应商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审查。 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招标。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单位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的采购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价-平均值法。 第三条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采购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采购的目标; (二)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实质响应的投标应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某项目 询标内容 供应商说明 并签字 供应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期: 审查结论 □通过。通过理由: □不通过。不通过的采购文件条款依据: 采购人代表签字/评委签字 时间: 年月日 评标办法:竞价-平均值法。在不少于*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价,根据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均值偏差最小的原则确定成交企业,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供应商: 符合性审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 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即可。 *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 资格要求 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 投标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影印件即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开标一览表及报价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标书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等响应。 ** 供应商业绩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提供网页截图或 合同复印件及验收鉴定书 ** 其他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如果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委会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 付款方式 施工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投资额达**%时拨付监理中标价**%。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决算及竣工资料,并经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预计共***日历天。 二、项目概况 *******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主要施工内容为管网延伸改造,涉及柘皋镇,银屏镇,散兵镇,槐林镇等*个乡镇。 三、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和调试运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审核和决算初审、工程移交等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含临时用地)、绿化及杆管线迁移、开工报审、供电报装、交通导改、施工便道、临电临水、涉铁(如有)、涉高速公路(如有)等协调管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除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外,还包括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如有)、水土保持监理(如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如有)和外电工程施工监理等。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项目全过程监理。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中标费率不变。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 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采购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站点监理和管理、督导。工期阶段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及监理服务。 ①根据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采购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中规定的工作内容; 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及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实施监理工作前,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监理部组成人员和职能分工。 (*)协助委托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起草会议纪要。 (*)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专项会议。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审查承包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审核和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及分包项目。 (*)审查承包人测量放线成果并检查对成果的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测量复核、交验工作。 (**)督促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监理审核签认。 (**)审核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工艺,组织专题论证,提出监理意见。 (**)检查承包人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审查质量证明资料,需要时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监控。 (**)监督承包人按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安排(监理)人员旁站。 (**)从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审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建议。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检查验收。 (**)对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下达工程暂停令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书面报告时,立即向委托人口头汇报并在**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报告,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督促承包人按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跟踪检查和验收,及时记录归档资料。 (**)协助委托人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审核承包人的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调整预算。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的工作量,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送委托人。 (**)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 (**)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报委托人。 (**)分阶段检查进度控制情况,书面向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进度偏差的分析报告及调整意见。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人提出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建立合同台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专项方案,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方整改 (**)协调施工中相关方工作。 (**)编报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和专题报告。重点报告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执行情况,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审查竣工资料,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相关的监理资料,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对保修期间质量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 (**)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监理单位应运用在建设项目中的专业知识以及工程建设管理中的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避免本项目在建筑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亦可综合考虑各特殊专业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完成前期所有准备工作。 (**)实现项目前期设定的投资、进度、质量总目标,而且更能以更优的设计方案、合理的工程造价、合格的工程质量在目标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 (**)为项目建设附属设施、办公设施采购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管理服务; (**)为项目建设给排水建设与施工提供合理化建议管理服务; 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质量标准为合格。 四、对供应商人员的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人) 职称 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要求 备注 * 总监理工程师 * /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 监理员 * 工程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监理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 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注: *、供应商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须符合本表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以列表形式予以响应。采购人保留成交后查验原件的权利并在合同签订后将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经查验存在伪造,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上述人员在本工程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若委托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配备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有权根据现场工作量情况,要求监理人增加专业人员,监理人必须服从,否则,视同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对于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的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为同等资历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应予以配合,否则视同违约,委托人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供应商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监理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以及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人员配备通则: *、以上表中所列监理人员资格及配额标后采购人将严格核查,不允许负偏离,且均为监理本单位人员均不得外聘。 *、各类监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造价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资料及试验检测员岗位如配备实验师或实验员,无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所配监理人员必须经委托人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场,如不符合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委托人要求,所有人员要求常驻现场。 *、竞价时无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采购人保留中标后查验原件的权利。经查验存在伪造或未能提供原件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除总监外,其余人员可配备相近专业。 *、相近专业是指采购文件要求专业和响应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为相近专业。 **、监理工程师证书如不能反映专业的,可在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方面反映。 **、监理班子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须满足《安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号)的要求。 **、上述人员配备要求表中所有人员须在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开工或建设单位通知时全部到岗,采购人将组织日常考勤。考勤开始时间和人员配备以书面通知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考勤期间监理单位人员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日常考勤每月统计汇总,各专业人员每月至少到岗**天(含**天)以上,到岗不满**天视为缺岗(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除外),采购人将根据上述人员配备要求表对最终结算报审价进行核减。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监理有关的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验收、利润、加班工资、奖金、津贴、意外险、重大疾病补助、防暑降温费、教育培训费用、作业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不予调整工期延期所造成的监理费用。 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请供应商谨慎报价。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价格。 *、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所投服务成本,成交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成交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第六章 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询价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 服务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 *.*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 * * …… 总价 *.*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付款方式:; *.*.*发票开具方式:。 *.*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方式:。 *.*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如果出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 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 质量保证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履行的具体时间。 *.* 合同变更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合同中止、终止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检验和验收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履约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事件结束后**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乙方按照相关规定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所有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工程价款相关文件仅由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未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监理单位承担。 *.**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变更: 投标文件承诺的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 (*)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特殊原因确须变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发包方同意更换的;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除上述情况外,监理部更换总监每次支付违约金 *万元,更换副总监或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万元。监理人进行上述人员更换的,均需通过委托人批准,委托人认为人员资格、能力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低于原人员资格、能力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再更换,监理人不能满足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还应承担监理服务酬金 **%的违约金。 附加条款: 第一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文件(含授权任命书)和质保体系,涉及相关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与投标文件所报人员名单一致,逾期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 第二条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并且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 日,每天在岗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 * 小时。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确需离开现场的,必须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并征得同意。未经建设单位允许不到岗履职或驻场时间达不到约定标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现场的,建设单位将对总监理工程师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对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同时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或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记不良记录。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未按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监理例会召开后两日内报送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未及时上报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指令、项目人员考勤及现场其他相关资料等,如未按建设单位要求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并审查合格签认后,同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审定的方案(措施)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于出现严重审查错误,未按照审定方案施工而未采取措施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第六条在检查巡查中,发现未经报验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的或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堆放或用于工程的,监理单位未发监理通知和未采取措施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第七条在检查巡查中,发现对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未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和进场台账登记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违约金。 第八条在检查巡查中,发现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未经验收的,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未按时组织验收的或未发监理通知的或未采取措施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第九条在检查巡查中,发现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等资料报验不及时、无签字、无记录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违约金。 第十条在检查巡查中,发现工程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旁站监理或无旁站检查记录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检查巡查中,发现监理工作日志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详细、不严谨或不真实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违约金。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建设单位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同一问题建设单位发出二次整改通知,监理单位仍然不能整改到位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且建设单位有权终止该工程监理合同。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放松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导致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较大质量安全问题,未及时发现、处理或报告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元/次的违约金;导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的同时,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有下列情形的,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的违约金:(*)未将该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纳入监理日志的;(*)未对一卡通专户管理资料进行审核的;(*)未及时如实报告工程存在农民工工资管理问题的。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完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 日内完成审查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报送建设单位,逾期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现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于 ** 日内向建设单位报送移交完整的监理竣工资料三套、扫描电子版一套,逾期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 ** 日内督促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书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书后 ** 日内审核合格后报送至建设单位。若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审核,逾期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日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和记录,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若不能按要求执行,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单位处以 **** 元/次的违约金。 附件.预付款担保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中标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采购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采购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某项目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一 开标一览表 二 投标函 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四 投标授权书 五 服务方案 六 服务承诺 七 人员配备 八 有关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投标报价 大写:(小写:) 质量 合格 付款方式 响应 服务期限 响应 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备注: *、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某项目)”的采购公告。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场平均价格。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我方同意从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缴纳,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供应商(盖公章) 日 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未被***及其所辖*(*)、区(开发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四.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注: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自拟格式) 六.服务承诺 (供应商自拟格式) 七.人员配备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等符合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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