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国民体质监测站示范项目器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 标签:
154909748
gonggao
;凤冈县
2024.03.19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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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凤冈县国民体质监测站示范项目器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3.29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民体质监测站示范项目器材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国民体质监测站示范项目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GZJP****-**** *.项目序列号:/ *.项目联系人:陈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采购主要内容:国民体质检测器材。 (*)采购数量: *批; (*)采购预算:约******.**元; (*)采购最高限价:******.**元;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财综〔****〕**号并结合实际情况;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日历天;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 *.投标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分。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①竞标人采取现场报名:**江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尔大道滨河综地商住楼*号楼*-*-*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②竞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竞标人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江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尔大道滨河综地商住楼*号楼*-*-*号) **.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江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 **.PPP 项目:否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加以确定;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 “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 分,最高不得超过 *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企业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街道办事处三坝社区 项目联系人:陈裕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海尔大道滨河综地商住楼*号楼*-*-*号 项目联系人: 卢海波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