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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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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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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汉源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医(竞争性磋商)****** (服务类) *******编制 ****年**月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拟对*******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医(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简介:*******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共**占用费(食堂建设成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年,由最后签约供应商向医院一次性缴纳。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早上*:**-**:**,下午**:**-**:**)。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官网获取。 *.报名咨询电话:***********。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或官网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四、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网络报名,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磋商地点:******九襄镇交通南路**号*******门诊六楼学术厅。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官方网站”。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九襄镇交通南路**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现场考察 **.*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 本次磋商不组织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报价部分: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情况填写“最终报价表”(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 (*)承诺及声明函; (*)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其他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报价函; (*)报价表; (*)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如适用) (*)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实施方案;(如适用)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等文件;(如适用)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 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响应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编目编码。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 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统一用A*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报价 **.* 磋商后,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该报价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 五、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交纳。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五章) **.履行合同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金支付 供应商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采购人支付管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定标结果的询问,应向采购人提出。 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质疑、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十、其 他 **.本心身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供应商不涉及的格式可以不提供。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资质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第包(涉及分包时填写) 供应商名称: 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适用本证明书。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项具有同等的磋商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七、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供应商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注:供应商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内”;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至今”。 九、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致:(采购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XXXXX元(大写:XXXX)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用于磋商报价。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磋商函 致:*******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相应服务,履约时间为。 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在此期间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如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事宜,同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的询问、邮寄(快递)成交通知书等采购相关文书资料送达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将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贵公司。 *.*我方承诺:如未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采购人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因我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采购文书等资料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采购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我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磋商日期: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如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无”)。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我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定价方式”、“履约验收、质量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合同要求履行。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①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磋商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影响磋商资质及效力;②空白项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所有商务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六、服务及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一、项目特殊要求;二、服务对象与内容;三、食堂内设备设施情况;四、服务要求;附表:食堂服务考核标准。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一、项目特殊要求;二、服务对象与内容;三、食堂内设备设施情况;四、服务要求;附表:食堂服务考核标准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一、项目特殊要求;二、服务对象与内容;三、食堂内设备设施情况;四、服务要求;附表:食堂服务考核标准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一、项目特殊要求;二、服务对象与内容;三、食堂内设备设施情况;四、服务要求;附表:食堂服务考核标准要求所有的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七、服务方案 注:格式自拟。 八、最终报价表 第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磋商实际情况选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履约时间 * 总报价(元)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包含人工劳务、设备投入、成果、保险、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响应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日期:年月日 温馨提示:最终报价表至少提供原件一份;供应商可将最终报价表填好,签字盖章后带到磋商现场,待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供应商也可在磋商现场填写,但必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视为自愿放弃最后报价资格。 资格性、其他实质性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提供本证明书。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注:①供应商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款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②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可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函及声明函。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而被拒; 注:供应商参与磋商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其他实质性审查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负偏离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格式参照第二章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没有提供格式的承诺函可自拟。 报价函 注: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和其他报价规定。 磋商函; 承诺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成交供应采购原材料、调料、米面油等涉及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承诺函; 根据《食品安法》的规定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诺函; 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承诺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用工手续的承诺函; 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的承诺函; 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项目特殊要求 (一)项目概况:*******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医院职工之家一、二楼,以及医养中心一楼营养食堂,基础硬件设施设备齐全,能满足开展正常服务作业需求,食堂全年营业。 (二)公共**占用费(食堂建设成本):为实现盘活公共**,收回前期建设成本的目标,占用费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年,由最后成交供应商向医院一次性缴纳。 ★服务对象与内容 职工之家:服务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同时提供病区多点售卖服务,注重营养搭配及配餐服务及卫生。包括:病人普通餐饮供应(含:送餐至各病区床前服务) *.提供点餐、自助餐、风味特色餐饮、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送餐、门诊及病区多点售卖服务。 *.食堂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餐,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相关供餐服务,同时承担其他临时安排的供餐任务。 *.经营膳食品种: *.*提供大众菜、小炒、风味特色餐饮、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 *.*伙食要求: *.*.*提供小炒、现点现制作现卖,批量制作,份量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主**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均价。 *.供餐服务时间:早餐*:**至*:**;午餐**:**至**:**;晚餐**:**至**:**;夜餐**:**至**:**(点餐、送餐)。 . *.营养食堂:服务对象为医养中心入住的老人,必须按照医养中心生活服务部、营养科的菜单及要求安排,提供多样化的菜品以满足入住老人的个性化需求;收费标准参照现有模式执行。 三、★食堂内设备设施情况 *.因本次是第二次征集服务供应商,故最后成交供应商可以以残值收购形式接纳原经营方购置的厨房各类烹饪工具及设备设施等,价格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自行购买,医院不作任何形式的介入。 四、★服务要求 *.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总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 (*)《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 (*)《***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 (**)员工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制度。 *.有完善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管理经验。 *.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自行管理。其员工的福利待遇(工资及社保及福利等)、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无违法违纪的中国公民,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的体检,并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送医院食堂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正确使用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不得故意损坏、毁坏、丢失。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使用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须将派驻该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健康检查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提交业主管理部门存档。 *.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 *.供应商保证厨房、餐厅、库房及周边环境区域卫生、整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餐间服务应有专人分发米饭、汤品、专人添加菜品并整理餐台卫生,每日应有专人统计就餐人数;库房管理须配备专人管理,负责物料的进出库和台账登记,每半月向业主单位报送就餐人数、食材和辅料消耗及结存情况。 **.聘任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厨师等主要岗位须具备投标时所列人员同等水平(含相应等级证书)并报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新聘任员工须报采购人备案。 供应商须每周为营养食堂拟定食谱,经营养科审核后实施。 **.供应商应按照食堂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及外卖小吃的相关服务。 **.供应商必须接受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食堂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就餐单位的合理用餐需求。 **.供应商负责加工、烹饪、供餐、打餐等的服务工作,负责库房管理及食堂内部清洁卫生工作。 **.供应商须派遣专业精干的服务团队进驻,提供专业、周到的就餐服务。 **.服务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维护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零星小额设备用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食品安全和风险防范 (一)成交供应采购原材料、调料、米面油等涉及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和劣质材料,原则上不采购冰冻材料,供应商的下游材料供货单位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承诺) (二)根据《食品安法》的规定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承诺) (三)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承诺) 六、履约能力要求 *.供应商根据针对本项目拟出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质量控施、②服务质量控制、③餐厅环境管理。 *.供应商根据针对本项目拟出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原材料采购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②能耗成本控制措施、③安全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措施、④食品保存管理措施、⑤食品留样措施、⑥人员职责与管理措施;⑦投诉处理措施;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①菜品卫生、②人员卫生、③环境卫生、④垃圾处理措施等; *.工作安排计划:包括①人员分工、②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 *.其他服务内容方案:①应急服务措施、②应急响应时间; *.供应商根据针对本项目特点作出安全和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消防、②燃气泄漏预案、③人员操作安全措施、④意外情形处理等; *.员工培训计划:供应商提供员工培训计划,①基本工作知识、②相关人事制度,有助于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履约能力和风险防范: *.* 红案厨师: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等级证书。 *.*白案厨师: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等级证书。 *.履约能力经验:****年*月*日(含)以来的类似履约经验。 七、★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和地点: *.履约期限:*年(**个自然月),合同一年一签,年末履约评价合格后续 签第二年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履约地点:*******。 (二)公共**占用费(食堂建设成本):按中选供应商最后报价作为成交价(最终报价不得低于*.**万元/年)。 (三)结算单价和条件:病患者价格标准由供应商自主定价(但不得超过主**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均价),医院不对就餐人数、售卖收入作任何保底安排。 (四)结算价款构成: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辅材、零星用具)、调料、米面油、人工成本、综合税费等一切发生的支出由供应商承担; (五)能耗结算:食堂运行正常产生的水电气等能耗支出,由供应商支付,按月与医院结算。 (六)结算方式 每半年向采购人缴纳一次食堂管理服务费用,费用为中标价的**%。 服务期内如因食堂地点变更等,经重新评估后,确定公共**占用费。 *.食堂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天内供应商一次性缴纳管理保证金*****.**元(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抵扣:协议期间,采购人代为支付其他费用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从保证金抵扣,不足部分可向供应商追偿。供应商应在抵扣与偿付完成后两日内补足保证金。 *.保证金返还:供应商承包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后,若供应商存在承包费欠款或其他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从管理保证金抵扣。双方结清全部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供应商。 *.管理服务费和管理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至采购人对公账户。 (七)考核监督和合同解除 *.食品卫生安全考核:供应商原因违反食品卫生操作规程的且未造成业主单位人员及患者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的在当月结算价款中扣减****元,当月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连续*个月或累计*个月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供应商不遵守职业操守勾结食材配送单位以次充好、使用腐败变质材料的每发现一次在当月结算价款中扣减****元;累计发现*次终止合同。 *.因供应商派驻人员操作不当或人为疏忽造成储存食材腐烂变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损失。 *.食堂文化建设由供应商负责,接受本院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服务合同的解除;供应商发生以下事件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及以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责任事故的。 *.*由媒体或舆论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 *.*发生其他情节严重、发生重大恶劣影响。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能保证按时供餐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情形出现时。 *.*在工作区域出现聚众闹事,非法集会等违法情节严重的。 *.在本合同解除后,食堂内所有固定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炉灶、消防设备、烟囱和排气设备、自来水设备、空调、餐具洗涤设备等,均视为留在原地,归医院所有,并保证其完整性。乙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在合同解除后无权拆卸、移动或带走上述任何固定设备设施。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即使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依然有效。 (八)保险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如涉及)。 (九)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接受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业主单位管理部门的监督。 注意: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第六章 评审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评审原则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 *、评审标准 *.*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 *.*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 *、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亦视为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 *.*.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违规联系。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在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五人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 *、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采购人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性评审、磋商、实质性响应评审、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磋商情况记录、评审报告。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采购项目属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 *.*.*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人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比较与评价。由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本项目不适用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政策措施。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上级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名单;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供应商澄清、说明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类别 * 报价 **%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 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低于人民币*****.**元的报价无效。 共同评分因素 * 项 目 实 施 **% 运营方案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自行拟定方案,包含:①食品质量控制、②服务质量控制、③餐厅环境管理,三个方面进行现场讲解阐述;每名供应商讲解时长不超过**分钟。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上述三项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作出综合评价,未参加现场讲解阐述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管理措施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含:①原材料采购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②能耗成本控制措施、③安全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措施、④食品保存管理措施、⑤食品留样措施、⑥人员职责与管理措施;⑦投诉处理等。内容完善齐全,准确响应项目要求得*分,每有一项缺失扣*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不足的扣*.*分。(内容错误或不足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规划不当、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扣完为止。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含:①菜品卫生,②人员卫生,③环境卫生,④垃圾处理措施等*个方面内容进行评审,内容完善齐全,准确响应项目要求得**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内容错误或不足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控制不当、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 工作安排计划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工作计划:包括①人员分工、②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审,内容完善齐全,准确响应项目要求得*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内容错误或不足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控制不当、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其他服务方案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应急服务措施、②应急响应时间等*个方面内容进行评审。内容完善齐全,准确响应项目要求得*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内容错误或不足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控制不当、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安全应急方案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作出安全和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消防、②人员操作安全措施、③意外情形处理等*个方面内容进行评审。内容完善齐全,准确响应项目要求得**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内容错误或不足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控制不当、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员工培训计划*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员工培训计划包含①基本工作知识、②相关人事制度等*个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善齐全,准确响应项目要求得*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内容错误或不足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控制不当、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情形)的扣*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履约能力和风险控制 *分 *.红案厨师: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中式烹饪师等级证书得*分,二级(技师级)得*分,一级(高级技师级)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不超过*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和在职证明材料。 *.白案厨师: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中式面点师等级证书得*分,二级(技师级)得*分,一级(高级技师级)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不超过*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和在职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因素 履约经验 *分 每提供*个****年*月*日(含)以来的类似履约能力经验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也可是能证明具备相应规模履约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现有厨房、餐厅布局照片。 共同评分因素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说明 伙食 质量 (**分) 采购 *.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 有一项不合格扣*分 ** *.主食米、面、油、肉等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 *.采购的蔬菜要求新鲜、干净无污染 *.采购半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销售 *.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一次扣*分 ** *.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隔夜饭菜不超过**小时,出售时必须高温加热 *.超过规定用餐时间出售的饭菜必须加热(人员加班时) 营养食堂 *.早餐搭配合理,主食不少于*种 每少一种扣*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分 ** *.午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种(至少*个荤菜),主食不少于*种 *.晚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种 *.送餐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及口罩 服务 质量 (**分) 仪容仪表 *.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制服 发现*人次扣*分 **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双手干净 *.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及口罩、食品专用夹。 服务 *.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服务、热心解答 每举报*人次扣*分 * *.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按规定时间开饭、回收客饭餐具。 发现*次扣*分 *.全年提供就餐服务,不能无故停餐。 发现一次扣*分。 卫生标准 (**分) 制作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存在交叉污染减*分,生、熟食品未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扣*分 ** *.生、熟食品分开 *.食品,菜品存放分类分架 *.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厨房 *.灯管、排气扇、墙壁、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尘渍 有一项不清洁减*分。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扣*分 ** *.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菜案,面案摆放整齐整洁干净。 *.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示清晰 *.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餐厅 *.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整洁, 发现一次/一项扣*分 * *.桌椅摆成一条线,桌椅、壁柜洁净无污渍、桌面无菜渣、水渍 *.洗碗间、泔水桶每餐处理干净整、无残渣。 库房 *.地面保持清洁 有一次/一项不清洁扣*分 * *.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夏季须保持通风换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冰箱责任落实到的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摆放整齐 *.严格做到“三防” 日常 管理 (*分)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厨房及食品库房 发现一次扣*分 * *.合理的使用水电气,做到人走灯灭,开水机及时断电,杜绝长流水现象 *.制作食品严禁原材料浪费 合计 得分﹦***-扣分   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参照财政部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选择报价较低者:评审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遵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审纪律,并在评审前书面签署承诺书。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评审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附表: 食堂服务考核标准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说明 伙食 质量 (**分) 采购 *.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 有一项不合格扣*分 ** *.主食米、面、油、肉等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 *.采购的蔬菜要求新鲜、干净无污染 *.采购半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销售 *.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一次扣*分 ** *.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隔夜饭菜不超过**小时,出售时必须高温加热 *.超过规定用餐时间出售的饭菜必须加热(人员加班时) 营养食堂 *.早餐搭配合理,主食不少于*种 每少一种扣*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分 ** *.午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种(至少*个荤菜),主食不少于*种 *.晚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种 *.送餐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及口罩 服务 质量 (**分) 仪容仪表 *.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制服 发现*人次扣*分 **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双手干净 *.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及口罩、食品专用夹。 服务 *.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服务、热心解答 每举报*人次扣*分 * *.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按规定时间开饭、回收客饭餐具。 发现*次扣*分 *.全年提供就餐服务,不能无故停餐。 发现一次扣*分。 卫生标准 (**分) 制作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存在交叉污染减*分,生、熟食品未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扣*分 ** *.生、熟食品分开 *.食品,菜品存放分类分架 *.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厨房 *.灯管、排气扇、墙壁、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尘渍 有一项不清洁减*分。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扣*分 ** *.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菜案,面案摆放整齐整洁干净。 *.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示清晰 *.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餐厅 *.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整洁, 发现一次/一项扣*分 * *.桌椅摆成一条线,桌椅、壁柜洁净无污渍、桌面无菜渣、水渍 *.洗碗间、泔水桶每餐处理干净整、无残渣。 库房 *.地面保持清洁 有一次/一项不清洁扣*分 * *.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 *.夏季须保持通风换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 *.冰箱责任落实到的人,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摆放整齐 *.严格做到“三防” 日常 管理 (*分)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厨房及食品库房 发现一次扣*分 * *.合理的使用水电气,做到人走灯灭,开水机及时断电,杜绝长流水现象 *.制作食品严禁原材料浪费 合计 得分﹦***-扣分   每月定期考核*次。考核总分***分,实行扣分制,每月进行考核打分,每月考核分值达到**分上(含**分)为合格;低于**分的,每低*分,罚款***元;低于**分(不含**分)的,每低*分,罚款***元;若连续*次考核低于**分(不含**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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