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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 | 标签:政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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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0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我*于****年印发《*政府关于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号)。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年**月**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资规局。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自然**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处
邮编:******;电话:********
邮箱:***********
特此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附件: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全*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全*以*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划分为省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三类、四类地区,行政区划属清江浦区的执行三类地区标准;行政区划属**区、***、**区、***、***、***的执行四类地区标准。
三、全*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清江浦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元/亩,安置补助费为*****元/人;区片Ⅱ执行标准为*****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元/亩,安置补助费为*****元/人。**区、***、**区、***、***、***分别将本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元/亩,安置补助费为*****元/人。各*区人民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文旅区管理办要细化本管理区域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范围和标准并公布。自****年*月*日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在征地批后实施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结余部分纳入*区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通过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统筹补齐。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政府关于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号)同时废止。
***人民政府
****年月日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工作背景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省土地管理条例》于****年*月**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各设区的*、*(*、区)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不得连续重新公布。”
*政府依据《关于公布**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号),于****年**月**日印发《*政府关于公布***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发〔****〕**号)自****年*月*日起施行。目前我*执行标准已过三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
二、执行标准更新评估情况
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实施以来,各地均严格按要求做到足额预存和及时拨付,执行情况良好,被征地农民和用地单位认可程度高,社会稳定性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最低标准调整测算。依据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数据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等基础数据,结合近三年来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物价指标等情况,同步考虑到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用地成本不断增加等因素,对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进行了测算,结果为重新公布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进行调整。
(二)各地调整意愿。****年*月,各*(区)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经分析测算、征求意见等程序,各*(区)和各相关部门均认可按现行标准执行,用地单位对现行标准表示支持且无意见,被征地农民认为征地行为对其生活水**今后的生计不会造成影响。评估结论为现行标准暂不调整。
综上,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等客观现实需要,拟重新公布我*所辖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进行调整。
三、拟重新公布执行标准主要内容
全*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全*以*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划分为省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三类、四类地区。行政区划属清江浦区的执行三类地区标准,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两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元/亩,安置补助费为*****元/人;区片Ⅱ执行标准为*****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元/亩,安置补助费为*****元/人;行政区划属**区、***、**区、***、***、***的执行四类地区标准,行政区划范围内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元/亩,土地补偿费为*****元/亩,安置补助费为*****元/人。自****年*月*日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四、重新公布执行标准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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