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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1003破2号招募投资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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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30日在招标网发布(2022)鄂1003破2号招募投资人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招募**公司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富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畜禽种业有限公司、**富农饲料有限公司六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缺乏清偿能力,******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决定立案受理,并作出(****)鄂****破申*号-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裁定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为充分接受各方监督,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企业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参与重整工作, 。考虑到为使债权人受偿利益最大化,经请示***人民法院同意,决定以公开遴选的形式,招募破产重整战略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张元全;住所:***川店镇太阳村;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圆整;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开发、农作物种植;牲畜、家禽(不含种禽)养殖、销售;速冻肉制品采购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富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法定代表人:张小庆;住所:******川店镇太阳村;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公司经营范围:冷鲜肉、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销售。 *、*****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法定代表人:张小庆;住所:***川店镇太阳村;注册资本:壹仟零伍拾万圆整;公司经营范围:速冻肉制品加工、销售。 *、*****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法定代表人:冯庆美;住所:***川店镇太阳村;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圆整;公司经营范围:源于农业初级产品的销售;水稻的种植;大米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畜禽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张小庆;住所:***川店镇太阳村二组;注册资本:叁拾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葛氏***、艾维菌、双AA佳、伊沙褐父母代生产销售(有效期至****年*月**日止);肉鸡、蛋鸡养殖、销售。 *、***富农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冯晓悦;住所:******川店镇太阳村;注册资本:壹仟零八万圆整;公司经营范围:饲料的生产 、加工与销售,源于农业初级产品的收购与销售,肥料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股权结构情况—组织结构及财务核算情况 **集团主要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科”)、***富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食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畜禽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禽种业”)和***富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农饲料”)*家公司组成,系本次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的*家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张元全、张小庆、张小庆、冯庆美、张小庆、冯晓悦,**集团实际控制人系张元全、张小庆父子,张天琴、冯晓悦、冯庆美、张元平均为其家族成员。 **集团管理层在财务管理方面,未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未与管理人进行财务资料和财产的移交,没有提供完整、连续的账簿、记账凭证及财务报表。经审计发现,*家公司在管理、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交叉混同,公司内部债务相互担保情形,资产、负债无法分立及确定,失去分别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同,为公平清偿债权人债权,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将*家公司实质合并作为“**集团”一个实体,对其资产、负债进行审计。 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总体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年*月**日,**集团资产总额**,***,***.**元,负债总额***,***,***.**元,净资产-***,***,***.**元,资产负债率***.**%。 (二)资产审计情况 *、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资产 截至****年*月**日,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确认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资产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截至****年*月**日,根据**集团管理人提供的**集团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集团已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块,房屋建筑物**栋,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已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审定金额**,***,***.**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元,房屋建筑物**,***,***.**元,资产预计可实现价值**,***,***.**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食品厂) *)土地使用权:位于***川店镇太阳村紫藤路西侧,不动产权证号: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面积**,***.** 平方米,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审定金额*,***,***.** 元,预计可实现价值 *,***,***.**元。 *)房屋建筑物:位于***川店镇太阳村紫藤路西侧,不动产权证号:鄂(****)***不动产权第*******号,包含屠宰车间及制冷房、行政楼(*层)及冷库(*层)*栋建筑物,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该房屋建筑物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以上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预计可实现价值**,***,***.**元,**集团于****年*月**日将其抵押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并办理鄂(****)***不动产权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元;****年*月**日,二次抵押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办理鄂(****)***不动产权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元;****年*月*日,**集团再次将其抵押给***天盛担保有限公司,办理鄂(****)***不动产权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为第一、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天盛担保有限公司为第三顺位抵押权人。 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老食品厂) *)土地使用权:位于******川店镇太阳村,不动产权证号:**国用(****)第**********号,证载面积*,***.**平方米,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房屋建筑物:位于******川店镇太阳村,不动产权证号:**房权证荆字第*********号-第*********号,包含冷冻库房及车间、门房、二层办公楼、U型冷冻主库房*栋建筑物,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房屋建筑物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以上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预计可实现价值 *,***,***.** 元,**集团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抵押给***天盛担保有限公司,并办理抵押权登记,鄂(****)***不动产权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为*,***,***.**元;鄂(****)***不动产权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元。 ③*****畜禽种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位于******川店镇太阳村,不动产权证号:**国用(****)第**********号,证载面积**,***.** 平方米,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房屋建筑物:位于***川店镇太阳村一组,不动产权证号:**房权证荆字第*********号-第*********号,包含员工宿舍、育雏室、种苗房、种鸡舍、钢构大棚(库房)等**栋建筑物,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房屋建筑物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以上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预计可实现价值*,***,***.**元,**集团于****年*月*日将其抵押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并办理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元,系第一顺位抵押。****年*月**日抵押给**正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证,最高抵押金额*,***,***.**元,系第二顺位抵押。 ④*****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位于******川店镇太阳村,不动产权证号:**国用(****)第**********号,证载面积*,***.** 平方米,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以上①-④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预计可实现价值**,***,***.**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元、房屋建筑物**,***,***.**元,最高抵押金额合计**,***,***.**元。 详见附表*-*:**集团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机器设备 截至****年*月**日,根据**集团管理人提供的**集团动产抵押登记资料及债权人申报资料,经**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评估确认,资产审定金额**,***,***.** 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年*月**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金控租赁购字第【****】**号《买卖合同》及金控租赁租字第【****】**号《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为鸡宰杀生产线和冷库及配套设备、饲料生产设备,设备购买价值**,***,***.**元。张元全及配偶张天琴、张小庆及配偶冯晓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富桂花卉苗木有限公司、富农饲料、富泰食品、**米业及**农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张小庆、李燚、冯晓月、张元平、张天琴等人及**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集团股权作股权质押担保。 ****年*月**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金控租赁购字第【****】**号《买卖合同》及金控租赁租字第【****】**号《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为制冷系统设备,设备购买价值*,***,***.**元。张元全及配偶张天琴、张小庆及配偶冯晓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富桂花卉苗木有限公司、富农饲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对于以上两次融资租赁设备买卖业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签订《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确认书》,**食品科技向**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全部价款之时,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食品科技公司名下。 ****年*月**日,**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国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编号:JKZL&JZGC****),对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承租人)与**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定的金控租赁购字第【****】**号、金控租赁购字第【****】**号两笔融资租赁业务,约定“若承租人未能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任一期或多期租金,为避免承租人信用受损,*****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自愿在承租人租金出现逾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代承租人向**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租金。待承租人现金流状况好转后再由承租人向乙方偿还该款项”。 因**食品科技公司到期无力偿还款项,**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起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集团、**集团股东等保证人。根据**省****级人民法院(****)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金控租赁租字第【****】**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及金控租赁租字第****【**】号-补**的《<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项下未付租金**,***,***.**元,并支付截至****年*月*日止的违约金***,***.**元(余下违约金以**,***,***.**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的标准,从****年*月*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金控租赁租字第【****】**号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付租金*,***,***.**元,并支付截至****年*月*日止的违约金**,***.**元(余下违约金以*,***,***.**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的标准,从****年*月*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在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食品科技及其他保证人未履行偿债、担保义务,****年*月**日**省****级人民法院强制划扣**,***,***.**元(扣减相关执行费用后金额)以清偿**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货款。*****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承继(****)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原**金控融资租赁公司享有的动产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并有权主张抵押物所有权。 经**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评估确认,以上资产共计***项,预计可实现价值**,***,***.**元,详见附表:*-***集团设定抵押或担保机器设备明细表,其中金控租赁购字第【****】**号买卖合同标的物对应附表:*-*一、*****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食品厂)、三、**富农饲料有限公司部分,共计***项设备,预计可实现价值**,***,***.** 元;金控租赁购字第【****】**号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对应附表:*-*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老食品厂)部分,共计**项资产,预计可实现价值 ***,***.** 元。 ②****年*月*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年借款抵押**号《抵押合同》,抵押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鸡宰杀生产线和冷库及配套设备、饲料生产设备(同金控租赁购字第【****】**号买卖合同标的物,设备购买价值**,***,***.**元)作为抵押物,对债权人***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年**月至****年*月期间累计****万元借款进行担保,并于同日办理(****)荆工商押登记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 经**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以上资产共计***项设备,预计可实现价值**,***,***.**元,抵押顺位在*****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之后。 *、货币资金 截至****年*月**日,**集团货币资金*,***.** 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集团管理人提供的**集团银行流水,**集团共有银行账户**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户,**富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户,*****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户,*****畜禽种业有限公司*户,**富农饲料有限公司*户),其中,**个银行账户余额均为*元,*个银行账户余额合计*,***.** 元,分别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户***.**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户**.**元;*****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户*,***.**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 *************)户***.**元;*****畜禽种业有限公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户***.**元。 详见附表*:**集团银行存款明细表。 *、未抵押实物资产 截至****年*月**日,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未抵押实物资产审定金额*,***,***.**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建筑物及构建物 截至****年*月**日,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项资产审定金额*,***,***.**元,其中**栋房屋建筑物价值*,***,***.**元、**项构筑物价值*,***,***.**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详见附表*-*:**集团未设定抵押或担保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明细表。 (*)机器设备 截至****年*月**日,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机器设备审定金额*,***,***.**元,其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价值*,***,***.**元、**富农饲料有限公司设备价值**,***.**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价值 ***,***.**元、**畜禽种业有限公司设备价值***,***.**元、*****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价值***,***.**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详见附表*-*:**集团未设定抵押或担保机器设备明细表。 (*)办公设备 截至****年*月**日,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办公设备审定金额**,***.**元,资产预计可实现价值**,***.**元,均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 详见附表*-*:**集团未设定抵押或担保办公设备明细表。 (*)林木 截至****年*月**日,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确认林木资产审定金额**,***.**元,其中*****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林木价值**,***.**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林木价值**,***.**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详见附表*-*:**集团未设定抵押或担保林木明细表。 (三)负债审计情况 截至****年*月**日,**集团负债总额***,***,***.**元,具体情况如下: *、设定抵押或担保债务 截至****年*月**日,**集团债权人申报抵押权优先债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合计***,***,***.**元,经管理人审计确认抵押权优先债权***,***,***.**元,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通过对抵押物拍卖变卖,预计可实现优先债权**,***,***.**元,将无法优先清偿的部分***,***,***.**元确认为普通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投资有限公司:申报债权本金**,***,***.**元、利息***,***.**元,合计**,***,***.**元。根据**省****级人民法院(****)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抵押物预计可变现金额**,***,***.**元,管理人审核确认优先债权**,***,***.**元,将无法优先清偿部分**,***,***.**元确认为普通债权。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一)资产审计情况*、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资产(*)机器设备第①部分。 ***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债权本金**,***,***.**元、利息**,***,***.**元,合计**,***,***.**元 。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元,其中动产抵押担保债权*,***,***.**元、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混合担保债权**,***,***.**元,股权质押担保债权**,***,***.**元。由于被抵押的机器设备预计可实现价值不足以清偿顺位在前抵押权人,用于出质的三黄鸡、蛋鸡等存货及**富农饲料有限公司因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股权无变现价值,确认普通债权**,***,***.**元,具体原因如下: ①根据****年*月*日(****)荆工商押登字第**号抵押登记证,动产设备抵押物系金控租赁购字第【****】**号买卖合同标的物,同债权人*****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物重复,抵押权顺位在*****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之后,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抵押物预计可实现价值**,***,***.**元,不足以清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无法获得优先清偿,只能作为普通债权。 ②根据****年*月**日********号《仓单质押合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冷库的三黄鸡、蛋鸡为出质物(原价值****万元),担保********、********主合同项下本金****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费用。经现场勘验、盘点,未见该抵押物,无变现价值,不能确认抵押债权金额,确认为普通债权。 ③根据****年*月**日(荆工商)股质设立准字(****)第**号、(荆工商)股质设立准字(****)第**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冯晓悦以**富农饲料有限公司的***万元、***万元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因**富农饲料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出质股权无价值,确认为普通债权。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申报债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合计**,***,***.**元 。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债权**,***,***.**元,其中动产质押债权*,***,***.**元,不动产抵押担保债权**,***,***.**元。管理人审核确认优先债权金额**,***,***.**元,确认普通债权金额*,***,***.**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动产质押债务:根据****年**月*日(****)荆工商押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仓库三黄鸡、蛋鸡、鸡脯、鸡肫共计*****件(当时*价*,***,***.**元)为质押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在拍卖变卖上述存货价款*,***,***.**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经现场勘验、盘点,未见该抵押物,且无变现价值,不能确认抵押债权金额,确认为普通债权*,***,***.**元。 ②不动产抵押担保债务:根据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位于***川店镇太阳村紫藤路西侧第*栋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不动产权第*******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元限额内优先受偿;根据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证,*****畜禽种业有限公司以位于***川店镇太阳村*组房产(房产证号:**房权证荆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国用(****)第**********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元限额内优先受偿,经**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评估确认,以上两项抵押登记对应的不动产预计可实现价值分别为**,***,***.**元、*,***,***.**元,合计**,***,***.**元,高于最高抵押金额。管理人审核确认不动产抵押担保债权**,***,***.**元,其中优先债权金额**,***,***.**元,普通债权*,***,***.**元。 **大正投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合计**,***,***.**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大正投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担保债**,***,***.**元。 根据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证,*****畜禽种业有限公司以其房屋(**房权第*********号-***号,第二顺位抵押)、土地使用权(**国用(****)第**********号,第二顺位抵押)向抵押权人**大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元抵押担保。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在*,***,***.**元限额内优先受偿,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抵押不动产预计可实现价值*,***,***.**元,扣除第一顺位权利人清偿价值*,***,***.**元后,预计剩余可清偿价值***,***.**元。 根据**他项(****)第******号权证,*****米业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国用(****)第**********号)向**大正投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抵押担保,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评估价值***,***.**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综上,管理人确认**大正投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优先债*,***,***.**元(***,***.**+***,***.**),确认普通债权**,***,***.**元 。 (*)***天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合计**,***,***.**元。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天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担保债权**,***,***.**元,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通过对抵押物拍卖变卖,预计可实现优先债权**,***,***.**元,将无法优先清偿的部分**,***,***.**元确认为普通债权。 根据鄂(****)***不动产证明第*******号、鄂(****)***不动产权第*******号抵押权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用(****)第**********号]和房屋(**房权证荆字第*********号-*********号)拍卖变卖价款在*,***,***.**元、*,***,***.**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经**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评估确认,以上抵押不动产评估价值*,***,***.**元,预计可实现价值*,***,***.**元。 根据鄂(****)***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权证,**食品科技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川店镇太阳村紫藤路西侧*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鄂*******不动产权第*******号)在拍卖变卖**,***,***.**元范围内第三顺位受偿。根据**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第***号,以上抵押不动产预计可实现价值**,***,***.**元,第一、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均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川店支行,抵押权证分别为鄂(****)***不动产权第*******号、鄂(****)***不动产权第*******号,抵押金额分别为**,***,***.**元、**,***,***.**元,由于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未申报债权,扣除第一顺位抵押金额**,***,***.**元,剩余抵押价值**,***,***.**元。 综上,管理人确认***天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优先债权**,***,***.**元(*,***,***.**+**,***,***.**),确认普通债权**,***,***.**元。 *、应付职工费用 截至****年*月**日,应付***名职工及农民工工资*,***,***.** 元,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供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登记表》、《**劳动人事争议执行案件明细表》确认。 根据***社会养老保险局在管理人《关于调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公司欠缴社保费用的函》上回复批注,**集团未在***社会养老保险局开设社保账户,**集团不欠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应付税费 截至****年*月**日,应付税费*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对管理人《关于调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公司欠缴税金的函》回复,**集团无欠缴税款。 *、普通债务 截至****年*月**日,***名债权人申报债权***,***,***.**元,管理人审核确认***名债权人债权***,***,***.**元,*名抵押债权人抵押债权转普通债权***,***,***.**元(具体原因见 (二)负债审计情况*、设定抵押或担保债务部分),合计确认普通债权***,***,***.**元 。 注:*名抵押债权债权人中有*人同时申报并确认普通债权,合计人数***人(***-*+*=***)。按债权内容性质划分,其中*人各审定债权*项,*人审定债权*项,下表按***笔计算。 详见附表*-*:**集团普通债务明细表。 根据债权内容分类,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内容 债权人数量 人数占比 审定金额 金额占比 本金 利息 其他 合计 * 货款 ** **.**% **,***,***.** *,***,***.** ***,***.** **,***,***.** **.**% * 工程款 * *.**% **,***,***.** **,***,***.** *.**% * 养殖户押金 ** **.**% *,***,***.** ***,***.** **,***.** *,***,***.** *.**% * 借款 ** **.**% ***,***,***.** **,***,***.** *,***,***.** ***,***,***.** **.**% 合计 *** ***.**% ***,***,***.** **,***,***.** *,***,***.** ***,***,***.** ***.**% (*)债权人身份按单位或个人分类,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内容 债权人数量 审定金额 其中单位债权人: 其中个人债权人: 数量 金额 金额占比 数量 金额 金额占比 * 货款 ** **,***,***.** * **,***,***.** **.**% ** *,***,***.** **.**% * 工程款 * **,***,***.** * *,***,***.** **.**% * *,***,***.** **.**% * 养殖户押金 ** *,***,***.** * *,***,***.** **.**% ** *,***,***.** **.**% * 借款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根据债务金额大小分类,明细如下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人数量 审定金额 分类占比 总占比 一 货款 ** **,***,***.** ***.**% **.**% 其中:* **荣隆长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弘拓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 *.**% * 邓都喜 * *,***,***.** *.**% *.**% * 童贵明 * ***,***.** *.**% *.**% * 冯天武 * ***,***.** *.**% *.**% * 田菊梅 * ***,***.** *.**% *.**% * 其它 ** *,***,***.** *.**% *.**% 二 工程款 * **,***,***.** ***.**% *.**% 其中:* **木子堂农业旅游观光有限公司 * *,***,***.** **.**% *.**% * 张传林 * *,***,***.** **.**% *.**% * 王三春 * ***,***.** *.**% *.**% * 其他 * ***,***.** *.**% *.**% 三 养殖户押金 ** *,***,***.** ***.**% *.**% 其中:* ***夹马槽生态农业**社 * ***,***.** **.**% *.**% * ***陈店镇天星观土鸡生态养殖专业**社 * ***,***.** **.**% *.**% * 叶新宇 * ***,***.** *.**% *.**% * 其他 ** *,***,***.** **.**% *.**% 四 借款 ** ***,***,***.** ***.**% **.**% 其中:* ***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押债权转为普通债权) * **,***,***.** **.**% **.**% * *****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抵押债权转为普通债权) * **,***,***.** **.**% **.**% * **大正投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抵押债权转为普通债权) * **,***,***.** **.**% *.**% **大正投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普通债权) **,***,***.** * 苏小蓉(刘系发) * **,***,***.** **.**% *.**% * ***天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抵押债权转为普通债权) * **,***,***.** *.**% *.**% ***天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普通债权) *,***,***.** * 曾** * **,***,***.** *.**% *.**% *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川店支行)(抵押债权转为普通债权) * *,***,***.** *.**% *.**%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川店支行)(普通债权) *,***,***.** * 周家友 * *,***,***.** *.**% *.**% * 陆光友 * *,***,***.** *.**% *.**% ** **荣隆长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姚治明 *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三、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人必须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优良的社会信用,持人民银行《征信证明》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协助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和管理经验,能够采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规范的治理模式,利用在农业领域的**优势促使重整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在重整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后按照重整计划方案解决债权人债权的有效清偿问题和促进重整企业长足发展。 *、申报参加重整计划的投资人提交资料:参加重整计划报名书、重整投资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投资报名人必须提交详细的《重整计划投资方案书》。 四、意向投资人的产生方式和办法 *、若有二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由债权人会议择优选择原则,在人民法院的主持和监管下,由债权人会议依法投票推选意向投资人。按照“债权人数不低于**%”和“代表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两项同时具备的原则,优者当选,当场倡票、当场监票、当场宣布结果。 *、如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具备“债权人数不低于**%”和“代表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时,或者两个或以上意向投资人都具备“债权人数不低于**%”和“代表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时,由管理人最后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最终产生和公告新的战略投资人。 五、风险提示 *、申报人必须详细了解破产重整企业的现状,特别是资产现状。 *、入选的战略投资人最终未能获得依法确认,或法院决定终止重整程序,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入选的战略投资人将当然退出本招募程序。 *、六家重整企业为关联企业,可分开招募战略投资人或合并招募投资人。 六、提交材料 请意向投资人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将并书面材料当面递交或邮寄给管理人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后附邮箱。 *.意向投资者简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战略重整计划书,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重整的优势、拟参与重整的方式、债务人恢复经营和发展方案等等: 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 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 八、联系人及方式、管理人账户 联系人:鲁明俊 联系电话:*********** 邮箱:QQ********** *********** 邮寄地址:**省******塔桥路**商贸城一期**栋*楼**昭信律师事务所 账户名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城支行 账号:************ 欢迎参与**公司重整工作。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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