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关于2023-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关于2023-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1月07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2023-2024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省*******************街道廊桥步行街**号*号楼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陈洁-***********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度*******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NCG****(KJ)-**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含)座以下),含驾驶服务】 无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包车服务(*座以上),含驾驶服务】 无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 基本要求 有效营业执照 * 基本要求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响应表 * 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上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 基本要求 标项一:《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标项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包车客运); 需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 基本要求 供应商备案/登记车辆汇总表,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标项二附车辆《道路运输证》。(上传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扫描件) * 基本要求 独立服务情况(格式自拟),包括: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拟派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承诺书、入围后按规定交纳社保承诺书。 * 基本要求 拟派车辆投保交强险及承运人责任险附件证明(上传相关车辆保险证明扫描件)。 * 基本要求 应按规**装使用定位系统设备,并接入*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纳入*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监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基本要求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 *.完整的项目服务方案 *.其他服务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个性优惠服务。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公共**交易中心作为本项目征集人,就“****-****年度*******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utm=a****.b****.*.*.ff**af********edb**c**ee*de*b*f*,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三)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和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和附件*)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服务承诺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各级预算单位)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一)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同时也不得作为非入围供应商承接本区域内相关项目。 *.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标准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响应承诺提供服务的; *.没有按照承诺的价格或优惠提供服务的; *.价格降低时,未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进行相应价格调整的; *.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的; *.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人正常采购活动的; *.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的; *.使用无汽车租赁及客运业务资质的车辆提供政府采购服务的; **.实际租赁车辆与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 **.不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发现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政府采购培训服务合同(结算单)等。入围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起草政府采购培训服务合同(结算单)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确认完成在系统电子备案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考核指标优秀的供应商优先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