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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黄街道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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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潘黄街道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人居环境,现制定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排查住宅小区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抓好住宅小区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的居住生活环境,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实现住宅小区安全问题底数清、情况明,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电梯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小区“僵尸车”和楼道、楼梯间杂物全部清理,架空层提升改造、消防设施和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扎扎实实抓好住宅小区安全除患攻坚,不断提高城*安全韧性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治重点
*、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八必查。①查消防设施,重点是小区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灭火器、消防管网等是否完好有效;②查疏散条件,重点是架空层、内外天井、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等区域有没有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有没有违规占用、堵塞;③查违规充电,重点是电动自行车店招店牌有没有影响消防通道;或其电池有没有“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④查管道竖井,重点是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到位,电缆井、管道井是否被占用,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⑤查消防车道,重点是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⑥查电器线路,重点是公共区域电器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等情形;⑦查私搭乱建,重点是住宅外墙有没有向外凸出安装铁栅栏,是否堆放可燃物;⑧查值班值守,重点是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安保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知识。
完成时间:****年*月底前
责任分工:消委办牵头,派出所、村建中心、物管办、*场监管分局、安监站、自然**所、供电所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具体落实。
*、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七清查一建设。(*)清查违规产品。重点查处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违规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清查堆放占用。重点检查疏散走道、楼梯间和窗外空间等公共区域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检查电缆井、管道井等是否存在违规封堵或防火封堵不到位以及随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等。(*)清查违规停放充电和分隔。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小区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与建筑主体保持必要消防安全距离,室内(尤其是利用架空层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与相邻区域采取完整防火分隔和消防管控措施。是否存在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进梯入户、人车同屋”等现象,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安装规范安全。(*)清查私搭乱建。重点检查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围闭天井、将天井变为内井,封闭连廊、将外连廊变为内走廊等易形成“烟囱效应”的情形。(*)清查消防设施失灵。重点检查住宅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清查值班巡查不到位。检查住宅小区物业企业(代管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是否落实**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求。(*)清查“僵尸车”违规停放。检查住宅小区各类“僵尸车”占用消防通道,充电场所和楼道过道等,属地和物业企业是否日常管理和自行清理,是否按照规定集中处置。(*)推进充电设施场所的建设。各村居、服务站要调查摸底充电场所的需求,确定具体数量和点位,由城镇化公司勘察并实施到位,村居、服务站要前期清障和矛盾协调,确保区城镇化公司顺利施工。(具体工作见电瓶车使用管理专项方案)
同时,党政办、企服中心、商务办、社事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别牵头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贸企业、商务办公楼宇、商业综合体、学校和医院等重点场所电瓶车停放充电安全整治工作。
完成时间:****年*月底前
责任分工:村建中心牵头,党政办、消委办、派出所、*场监管分局、社事办、物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务办、安监站、自然**所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具体落实。
*、小区“僵尸车”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对小区内轿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各类“僵尸车”进行清理。各村居、服务站要联合物业企业进行先期排查,下发整改通知,引导业主自行清理。对拒不清拖或车主身份信息不明的,由物管办牵头汇总至派出所,派出所将协助将车辆清拖至属地指定地点,并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完成时间:****年*月底前
责任分工:派出所牵头,*场监管分局、村建中心、物管办、城管中队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具体落实。
*、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服务站、网格员开展小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宣传引导,强化源头管控,及时处置新增违建,针对存在安全隐患、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的违法建设依法开展集中拆除,实现“老旧小区无新增、**小区无违建”的治理目标。
完成时间:****年**月底前
责任分工:城管中队牵头,自然**所、村建中心、物管办、派出所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具体落实。
*、小区电梯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杜绝使用检验不合格和故障电梯。加大查处使用超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电梯行为的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实行“一梯一档”管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规范电梯IC卡的安装和使用,并推广“梯控装置”阻拦系统。积极引导物业企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对年久失修、故障频发的电梯进行维修。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小区电梯电动自行车预警系统装置。
完成时间:****年*月底前
责任分工:*场监管分局牵头,村建中心、物管办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具体落实。
*、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重点:完善物业监管机制,对没有自治组织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加强业主自治。督促物业企业规范服务行为,实行双人值班值守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将服务质量差、考核不合格的物业企业按法定程序予以更换。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治后全部移交*城镇化集团下属物业公司管理运营。依法打击房地产企业虚假宣传销售等行为。对进小区的广告单位和装修公司一律签订合同、缴纳保证金。加强物业企业对装修户的动态管理,重点查处拆除承重墙、进户门外移等装修违法行为。
完成时间:****年**月底前
责任分工:物管办牵头,*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具体落实。
街道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从现在起一直持续到年底,主要分为动员部署、重点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各专项行动按照时间要求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四、管理职责
(一)村居、服务站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居、服务站是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和小区居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巡查、落实整改,督促物业企业、居民自查自纠,闭环整改安全隐患,配合部门协调处理矛盾,保障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二)部门单位行业监管责任
*、物管办牵头负责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和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强化物业企业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本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设施和小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检查,配合区城镇化公司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消委办牵头负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消防技术支持服务;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的消防技术提供业务指导;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指导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派出所牵头负责小区“僵尸车”清理专项整治,配合各村居、服务站对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等“僵尸车”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场监管分局牵头负责小区电梯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住宅小区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保障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指导安装小区电梯电动自行车预警系统装置和“梯控装置”阻拦系统。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的认证等监管工作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非法翻新、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城管中队牵头负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整治,做好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检查,及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查处等工作。
*、安监站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自然**所负责协助办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规划审批,对新出让的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设置要求、充电设施的配置比例进行指导建议,以及违法建设的认定、限制过户等工作。
*、商务办负责全区大型公寓商超、农贸*场等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各村居、服务站对沿街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
*、供电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建设的电力服务;加强对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对电气线路敷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根据电气设备产权归属分类施策。加大对居民小区安全用电行为的宣传力度,配合小区违法建设整治。
**、党政办负责指导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管理。
**、宣传办负责对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和隐患曝光,引导广大*民群众自觉遵守住宅小区相关安全规定、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小区安全监管服务职责,配合做好居民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
(三)居民(产权单位)主体责任
各居民、产权单位根据小区安全管理的法定责任要求,自行负责产权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联动配合。住宅小区安全工作面广量大,关系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街道层面,成立街道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各村居、服务站,各部门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通力配合、齐抓共管推进住宅小区安全综合整治,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挂钩包保到每个小区。整治结束后,由城管中队负责长效管理。
*、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各村居、服务站,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小区安全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加大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考试力度。对清理“僵尸车”、拆除违建、疏通消防通道、改造架空层、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回应关切、做好答疑解释,让群众自觉维护消防车道的畅通,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整好用,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服务站要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从业人员常态化开展小区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违法建设等日常巡查检查,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制止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要加大考核推**度,街道将把小区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范围,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并动态列入年度考核。各村居、服务站,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巩固综合整治成效,不断推动街道住宅小区安全综合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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