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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7日 | 标签:教育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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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6月27日在招标网发布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 >
各*(*)区教育局、人社局,高新区教卫局、人社局,各*属院校:
日前,**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号),决定开展**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副厅级(含)以上人员不参评;处级人员参评从严掌握;校级领导不得申报优秀教师;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分配***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共***名,其中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名额不超过**%,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应占**%以上。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师德师风高尚,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学生“四个引路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光荣形象。
*.专业能力强,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教书育人成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敬业爱生;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为专任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年以上,近*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次优秀等次。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不得申报。
(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工作作风优良,品德高尚,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连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年以上,近*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次优秀等次。无违法违纪问题,本单位出现重**全事故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不得申报。
三、推荐办法
(一)各*(*)区推荐安排。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区可推荐*名。基础教育的省优秀教师各*(*)区按照分配指标等额推荐,同时可另推荐*名中职教师。
(二)*属学校(含妇联、团*委等行业办学校)推荐安排。*属高校、中小学(含特教)和幼儿园、中职校、行业办学校可推荐*名省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属高校外,其他*属学校(含行业办学校)若推荐校级领导申报教育工作者的,必须同时推荐一名教师申报省优秀教师。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
*.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拟推荐对象经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级以上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设区*对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并公示*个工作日后,报省评选办。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拟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等部门的意见。本单位出现重**全事故的,或者出现严重师德问题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得推荐参评省优秀教师或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推荐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鼓励长期从教,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倾斜,向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领军人才教师倾斜。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推荐评选人选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不同类型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人选的均衡性,统筹兼顾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人员代表,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的乡村范围严格按国报表范围界定。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在推荐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各评选机构和参评人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
各*(*)区、*属院校请于****年*月**日前,向*评选办报送《**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附件*)、《**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附件*),以及推荐评选工作报告(含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其中,《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份,先进事迹要求****字以内(同时,附***字以内简要事迹),基本情况和主要实绩要内容准确、突出业绩;其余材料一式*份。报送上述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奖励证书。其他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一)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人社局、*教育局成立***推荐评选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小组(附件*),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选办),设在*教育局人事处,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
(二)各*(*)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三)联系方式
*.*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联系人:蔡凌俐,电子邮箱:***********。
*.*人社局表彰处联系电话:********,联系人:董培涛。
附件:
*.***推荐评选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
******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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