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2023-JLBTHJ-F1004)
分享到:
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2023-JLBTHJ-F1004)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6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2023-JLBTHJ-F1004)。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6.25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零星工程企业库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LBTHJ-F****
二、项目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我单位零星工程企业库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包号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备注
***
本方案所指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指列入年度设施建设维护计划,投资不足**万元的各类**、改造、维修等工程施工项目(不含信息通信工程和国防工程)。主要包括营区内机关办公用房、集体宿舍、文体用房、公共生活用房、专业用房、队属物资器材库房、车炮库房、招待用房、家属临时来队住房、操场场及其附属工程的维修改造,电梯、锅炉更新改造,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营区内道路维修,环保绿化,收取房租费的公寓房维修改造
一年
******
说明
*.施工企业确定。*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采取“即抽即用”方式从企业库中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万元以上**万元以下项目,零星维修工程采取“即抽即用”方式从企业库中确定施工单位,委托选中企业进行造价编制及施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项目,通过向企业库中企业发函投标的方式,参照上级批量发包流程确定施工企业,确定施工企业后同步抽取优惠率,优惠率分别为*%,*%,*%。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者*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投标供应商(**省、**省、**省、***省以及***自治区)具备经营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在项目服务期内不得转租的承诺;租赁性质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及在项目服务期内租赁地点不变的承诺)。
四、采购意向公示期
****年**月**日至**月**日。
四、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至*的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意见建议。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怀先生
电 话:***********
邮箱:***********
监督人:丁先生
电 话:***********
地 址:**省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