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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办案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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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5月18日在招标网发布移动办案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移动办案设备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监察委员会 项目名称:移动办案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说明:移动办案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集中部署在省纪委监委中心机房,目前,省、*纪委监委全部由移动公司承建,为了保证我*纪委监委业务办公需要,确保能与省、*两级平台接入的一致性、兼容性,实现无缝对接,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省******湖天北路以东与府前路以北交汇处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四、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年*月**日 论证地点 ***监察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论证意见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集中部署在省纪委监委中心机房,目前,省、*纪委监委全部由移动公司承建,为了保证我*纪委监委业务办公需要,确保能与省、*两级平台接入的一致性、兼容性,实现无缝对接,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舒运 ***司法局 罗孝喜 ***教育局 高级 黄跃清 ***财政局 会计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卢峰镇**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驻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业大道***号华桥大厦B栋*楼 联系人: 雷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箱: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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