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生物调和燃料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分享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生物调和燃料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5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生物调和燃料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5.24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生物调和燃料油框架协议”(采购编号:ZX-********-*)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述:   采购“生物调和燃料油”,需签署框架协议,按单价(单位:升),以实际发生结算。框架协议有效期半年(*个月)。根据甲方历史数据,协议有效期内预估采购量为*****升,该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甲方承诺。   详细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必须具备拟供货生物调和燃料油(以下称“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或代销协议,并须提供关于产品生产厂家的说明、产品出厂合格性检验单及产品说明。   *.针对拟供货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的检测结果须符合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起,与其他企业签订的长期供油协议(合同期不小于*个月),至少*项。   *.供应商须承诺在供货期间提供同批次产品的出厂合格性检验单,同时买方有权随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供货产品进行检测,如不符合技术要求,买方有权退货并追赔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时间,下同)与采购人联系,获取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前,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供应商投标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后,领取采购文件。具体请与公告下方的联系人联系。询价文件以电子方式发出。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建材**路**号,国际会议厅。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开始,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建材**路**号   邮编:******   联 系 人:何伟、连华   电话:***********、***********   电子邮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