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
付费方式
|
会员中心
帮助中心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联系客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导航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变更公告
中标公告
采购信息
用户发布
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备案项目
企业
采购业主
招标机构
供应商
企业建站
行业报告
资讯
展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项目动态
商机
|
招标
|
项目
|
资讯
|
用户发布
|
企业
电话:400-699-1888
高级搜索
搜索风云榜
幕墙
设计
蝶阀
电梯
车床
印刷机
灌装设备
病床
手术室
火电
变压器
开关柜
耳标
加药装置
二维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4年巢湖市散兵镇改厕工程招标公告
分享到:
2024年巢湖市散兵镇改厕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 标签:
152592446
gonggao
;巢湖市
2024.02.19
2024.03.01
导出
PDF
Word
|
全屏
打印
收藏
|
特约项目查询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免费试用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2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2024年巢湖市散兵镇改厕工程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3.01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登录
)
****年***散兵镇改厕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年***散兵镇改厕工程
项目编号:****SBZT-***
采 购 人:***散兵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散兵镇改厕工程
*.项目地点:***散兵镇
*.项目单位:***散兵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厕所改造**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元
*.项目类别:政府采购工程
*.标段(包别)划分:共分*个包,本次采购第*包
二、供应商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下午**:**。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人民政府(http://www.chaoh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散兵镇人民政府-公共**交易网页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记录获取和确定是否参与磋商情况(短信基本形式:XX公司已获取XX时间XX项目采购文件并确定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未短信报名的现场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
*.磋商地点:***散兵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散兵镇人民政府
地 址:***散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宗树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材大*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润川
电 话:***********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将在***人民政府(http://www.chaoh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散兵镇人民政府-公共**交易网站上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本项目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
采购人
***散兵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
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
询问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
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
磋商有效期
**日历日
**.*
响应文件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提交
**.*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手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登记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邀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详见磋商邀请
**.*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邀请
**.*
评审方法
þ综合评分法
**.*
最后报价扣除
(本项目不采用)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家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磋商现场告知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
成交服务费
?按下列标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合公协【****】**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不足三仟元按三仟元计取。评审费另外按实支付(无票)。
(*)支付方式:R转账/电汇
(*)收取单位:***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建材大*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
其他内容
/
**.*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
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
项目经理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
(*)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
业绩要求说明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供应商业绩(如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进行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业绩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时间以合同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业绩均指已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
**.*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分包情况
□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
?不允许
**.*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磋商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电子版图纸
获得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同时获取。
**.**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缴纳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可以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别参照皖价服[****]**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特别提醒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供应商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鉴于现阶段为造价员取消过渡阶段,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可为造价员,评审过程中不对造价员执业专用章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有效性进行评审。
(*)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后,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询问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未提出相关疑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合理。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其报价完成磋商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
**.**
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采用)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关于联合体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审现场磋商保证金查询、后期磋商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磋商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账号。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本项目不采用)
□是 ?否
**.**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除项目经理外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重要提示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特别提醒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函、相关承诺等材料必须与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内容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其他补充说明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定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非中小企业承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提问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磋商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供应商请注意: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响应文件的制作
**.*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副本打印或复印均可。依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封面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及(分标段项目的)标段。
(*)建议供应商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应采用A*纸装订成册,并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在封标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别、供应商全称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无效。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磋商小组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相关说明。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终止竞争性磋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最后报价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严格执行下列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不可竞争费用:执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号)。如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工程增值税税率:*%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工程材料
**.**.*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采购供应;
**.**.*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磋商最后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场风险因素,成交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
**.**.*采购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不能确定价格而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本工程经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
**.**.*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含±*%)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元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含±*%)以内,但估算价超过****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保密要求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成交结果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告知磋商结果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廉洁自律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
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
材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
工程施工重点难点
/
*
报价须知
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重要说明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注册地不在***行政区域范围(含四*一*)的供应商,应按照《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已按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供应商应承诺报价中已包含磋商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函〔****〕****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合建〔****〕**号文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 * 号),支持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存储。
(*)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号文件)。
(**)涂料使用管理执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号文件)。
(**)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号文件)。
(**)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本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参照《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标〔****〕**号)。
(**)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号)执行,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要求,新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执行《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合治欠办〔****〕 *号)。
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
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
初审业绩
无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建筑业
*
项目技术负责人
供应商拟委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
其他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依据巢财购[****]*号《转发关于全面免收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不得设定质保金,但不免除承包人在质保期内的责任。竣工结算时,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的依据。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年散兵镇改厕工程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合格条件
*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资质证书
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联合协议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项目经理
*.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
*.提供项目经理承诺,格式后附。
*
承诺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授权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分)
各分部分项
工程的主要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对项目
工序施工计划、工序施工方法、工序技术措施等特点具有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极其全面、针对性极强,技术保障措施极其切实可行,可操作性极强的得 **分;
*、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技术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得 **分;
*、实施方案内容较为全面、针对性较强,技术保障措施较为切实可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分;
*、实施方案内容基本齐全、针对性基本满足,技术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可操作性基本适用的得 *.*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确保工程质
量的管理体
系与措施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包含: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及质保内容具体。
*、具备非常丰富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 **分;
*、具备较为丰富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分;
*、具备一定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 分;
*、基本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 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确保安全生
产、文明施
工的管理体
系与措施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文明施工体系、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
*、具备非常丰富的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 **分;
*、具备较为丰富的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 *分;
*、具备一定程度满足需求的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 分;
*、基本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 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工程进度计
划与措施及
施工网络图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工期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
、施工网络图及横道图进行评审。
*.具备非常丰富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得 **分;
*.具备较为丰富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得 *分;
*.具备一定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得 *分;
*、基本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得 * 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确保成本控
制的管理体
系与措施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具备非常丰富的确保成本控制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得**分;
*、具备较为丰富的确保成本控制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得 *分;
*、具备一定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的确保成本控制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得 * 分;
*、基本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确保成本控制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得 * 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配备计
划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主要物资、机械设备、劳**计划进行评审。
*、具备非常丰富的**配备计划,得 **分;
*、具备较为丰富的**配备计划,得 *分;
*、具备一定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的**配备计划,得 * 分;
*、基本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配备计划,得 * 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施工总体筹
划及施工总
平面图布置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总体筹划、关键节点工序、 施工场地布置等进行评审。
*、具备非常丰富的施工总体筹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方案,得 * 分;
*、具备较为丰富的施工总体筹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方案,得 *.*分;
*、具备一定程度满足项目需求的施工总体筹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方案,得 *.*分;
*、基本上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施工总体筹划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方案,得*.*分;
*、没有或未提供的得 * 分。
*-*
企业业绩
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改厕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分,满分**分。
备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
价格分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分值汇总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工程和设备
*.*.*.*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永久占地包括:。
*.*.*.** 临时占地包括:。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共**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
*.**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发包人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天前。
*.*.*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图纸。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交发包人)。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人员
*.*.*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注: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注册地在**行政区域范围(含四*一*)内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本地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许可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天)。
*.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
*. 工程质量
*.* 质量要求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工期和进度
*.* 施工组织设计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
*.* 开工
*.*.*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天内。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天内。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
*.* 提前竣工
*.*.*提前竣工的奖励:。
*.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样品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
*.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不含**%)的,超过**%的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投标优惠率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的**%(含**%)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不含**%)的,超过**%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投标优惠率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场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按照费率计算的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
(*)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合同专业条款第**.*.*.*目计算;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新的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的依据;
(*)如果承包人未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查完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采用。
**.*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在****公共**交易中心进行二次招标。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价格调整
**.*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农民工工资管理
(*)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 ,账号:;
(*)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
(*)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 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于每月**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承包人每月**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验收和工程试车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 工程试车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
**.*.*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内。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年 。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保修
**.*.*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争议解决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补充条款
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
**.*人员及职责
**.*.*发包人委派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也无权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
**.*.*承包人只能从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
**.*.*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须提前*天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
**.*.*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
**.*.*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 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危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
**.*.**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变更与调整
**.*.*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
**.*.*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
**.*.*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
**.*.*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
**.*.*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
**.*.*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分包与配合
**.*.*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相关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发包人代表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
(*)
(*)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
(*)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
(*)门窗**、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
(*)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
(*)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或总包,但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
(*)
(*)
**.*.*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工程;发包人给予承包人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
**.*.*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结算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踏勘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
**.*.*水电费的结算:
(*)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
(*)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
**.*.*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
**.*.*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发包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以外的部分。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以上的情况。
**.*.*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
**.* 其他
**.*.* 注册地不在***行政区域范围(含四*一*)的承包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 根据合政〔****〕**号文要求,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的,其超过**%以上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合同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代扣,并支付给审计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廉政协议
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 装修工程为*年;
*.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政公用工程)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 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年;
*. _____________工程,为年;
*. _____________工程,为年;
*. _____________工程,为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身份证号码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其他人员
附件*: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身份证号码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其他人员
附件*: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 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 乙方一定期限内(*个月至*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附件*: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支付担保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年***散兵镇改厕工程
响
应
文
件
【第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供应商:
年月日
一、报价表格式
*-*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质量标准
工 期
接开工令后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年散兵镇改厕工程第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包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质量标准
工 期
接开工令后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清单中全部分项工程量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四、磋商响应函
致:***散兵镇人民政府
***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磋商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磋商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约定的工期和磋商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
(*)我单位磋商并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我方已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成交后不再另行调整。
(*)本次磋商所提供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均真实有效。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报价中已包含磋商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六、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八、承诺函
致:***散兵镇人民政府、***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正常运行及经营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我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性进一步核查。
二、若我单位成交,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施工许可(如需),并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三、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全事故;
四、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
五、我单位近一年内,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情况;
六、我单位近一年内,在项目所在地未出现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磋商资格情况。
七、我单位近一年内,未受到在*场行为、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被*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
八、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单位人员,不存在挂靠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九、我单位一旦成交,将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组织进场施工事宜,否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
十、我单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在**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如未按此要求办理信息登记,采购人可按照我单位弄虚作假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条仅针对**省外建筑业企业,**省内建筑业企业此条不需要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九、项目经理承诺书
致:***散兵镇人民政府、***双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担任的项目经理,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磋商而造假的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三、本人承诺,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约。
四、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项目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
日 期:
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扫描件。
十、磋商业绩承诺函
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
*
*
*
*
……
备注:
*.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十一、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
*.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二、供应商认为与磋商有关的其他资料。
招标导航
施工准备
土地整理
三通一平
工程施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
桩基工程
预应力工程
防水工程
保温工程
爆破工程
加固除险工程
改造改建工程
回填工程
燃气工程
防腐工程
电气防雷工程
空调采暖工程
地下室
停车场
钢结构
膜结构
给排水
声屏障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景观绿化
古建筑
喷泉
水幕
雕塑
草坪
亮化工程
照明
灯光
弱电
安防
综合布线
消防工程
门禁
救生
智能建筑
有线电视
数字会议
广播
音响工程
大屏幕
装饰装修
吊顶
粉刷
彩绘
幕墙
外立面
工程服务
审计
监理
勘察
规划
设计
建筑材料
门窗
座椅
地板
混凝土构件
水泥
建筑钢材
木构件
涂料
拦污栅
除尘器
管材
土工材料
土工格栅
土工布
更多>>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