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一分局办税大厅自助终端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 标签:
154644741
gonggao
;安化县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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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3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一分局办税大厅自助终端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一分局办税大厅自助办税终端采购。 二、采购方式:该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采取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基本要求及预算:因办税大厅业务需要,需采购两台办税自助终端应具备发票代开、发票申领、发票认证、税控设备发放、报税等功能。预算金额为**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须知: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有意响应的供应商于****年**月**日**时前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法定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交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机关三楼***办公室。 *、****年**月**日下午**时**分前我单位将会对经初审后合格的响应施工单位发送参加谈判的通知。 *、谈判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点,在*局三楼会议室。 *、采购成交原则:现场一次报价,由采购小组结合现场报价及谈判情况,按照现场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符合采购人采购条件下的合理最低价为拟成交销售单位,拟成交单位将在*个工作日内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经审核通过的拟成交施工单位将在*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未收到实质性采购异议的,为本次采购成交销售单位。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联 系 人: 谭先生????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