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2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永春县玉斗镇玉斗村2022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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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玉斗镇玉斗村****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玉斗镇玉斗村****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
三、建设地点:**省******玉斗镇玉斗村
四、建设单位:***玉斗镇人民政府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项目为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
在施工地块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
施工地块设定点冲洗处及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将施工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禁止外排。施工中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并运走,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而造成污染。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土方,以降低雨水对水土产生的水力侵蚀;防止溢流,要搭盖堆料工棚等,减少雨水对堆土的冲刷。设置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生产用水。
*、大气环境:
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土石方开挖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物料堆放场、淤泥临时堆放场设置挡墙、覆盖防尘布等措施;车辆运输覆盖或密闭,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环境:
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次日 *:**)和午间(**:**-**:**)作业, 同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运行而产生的噪声超标现象。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使机械设备噪声远离敏感目标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持平衡。利用现有道路用于施工期施工物资、材料的运输,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并防止人为噪声影响周围安静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土地开挖**整做到挖填平衡,弃方及时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处理点处置;地面清理废物及时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处理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八、公众参与
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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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