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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集中供水提质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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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集中供水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白关镇、服饰城片区、航空城片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浩淼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湘军 联系人 易晓晓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保护工程、水厂改造、配水管网工程、智慧水务、净水工程等其他配套设备。 改造水厂供水设施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提质改造一个取水口,铺设输配水管道***.***千米,并配套净水设备、智慧水务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依托周边*政公共厕所,经*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可预先挖好排水渠道,集中流入沉淀池,经沉淀后作为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①在农田施工段,项目应将农田表土尽量回用作农田的覆土,剩余部分可用作低产田改造用土,不得随意丢弃。②在公路施工段,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局要求将弃土进行及时安全填埋,不得就近丢弃在河道旁或公路旁。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中午(**:**~**:**)和夜间(**:**~次日*:**)时间禁止施工.*.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噪声污染从源头得到控制;*.·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尽量控制多高噪源同时进行。*.尽量引进低噪声设备。*.建议建设方采用商品混凝土,实现施工期噪声减量。*.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车辆运输应避开居民区。汽车进入居住区应减速慢行,严谨鸣笛。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①施工时要采取分区段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对区段和沿线进行压实、平整、硬化,补植补栽,恢复地貌和绿化。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少建施工便道。方便管道施工机具、管材运输没,以免对造成大面积破坏。③施工中产生的废物主要是弃土方,可选择合理地点填埋或堆放,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运走废弃的土石方,弃土石方可用于修理垫路基,剩余部分应由运输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场处理处置。④不得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水泥等建筑材料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盖和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管道敷设作业过程产生的弃土石应在指定地点堆放,禁止将其弃入河道或河滩,以免淤塞河道;施工结束后保持原有地面高度,恢复河床原貌,以保护水生生态系统。⑤所有车辆按选定的道路形势、作业,避免在街道或道路交叉或乱穿梭行驶,影响城*容整洁、景观美化,随意扰动街区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
??承诺:**浩淼供水有限公司 曾湘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浩淼供水有限公司, 曾湘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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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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