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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金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建设地点**省***企石镇****路*号*号楼建设单位***金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金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企石镇**永发工业区**路*号*号楼,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约****m*,租用已建成厂房建设,主要从事改性PE塑胶粒、改性离子性粒子的加工生产,生产改性PE塑胶粒**t/a,改性离子性粒子**t/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挤出、打样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打样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项目破碎、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向外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噪声: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距离衰减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