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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龙市八浦江冷水鱼养殖项目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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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索 引 号: ****************XH/****-***** 分类: 行政许可;其他 发文机关: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年**月**日 标题: 关于***八**冷水鱼养殖项目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年**月**日 关于***八**冷水鱼养殖项目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八**冷水鱼养殖项目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八**冷水鱼养殖项目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海兰河下游八**段、光明村下游
延边和远装配式建筑产业制造有限公司
**省冠慧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海兰河下游八**段、光明村下游,第*段堤防起点坐标东经***°**′**.***″、北纬**°**′*.***″,终点东经***°**′**.***″、北纬**°**′**.***″,长度***m;第*段堤防起点坐标东经***°**′**.***″、北纬**°**′**.***″,终点东经***°**′**.***″、北纬**°**′**.***″,长度***m;设计拦河坝*座位于H*+***、H*+***;在H*+***处设农桥一处;河道两侧均为草地、林地,河道右岸最近**m**村(*户),河道起点南侧***m为光明村(*户)。工程内容主要为**堤防及拦河坝,工程设计堤防*段总长***m,设计拦河坝*座、农桥一处。工程永久占地*.**hm*,为堤防工程和拦河坝、农桥工程;临时占地面积为*.**hm*,不涉及拆**置,不涉及树木砍伐。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
(一)严格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混凝土养护废水引入沉淀池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临时堆场,雨季采用毡布覆盖,修筑截排水沟,将堆场以外的雨水拦截,使其不进入堆场。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粉尘、堆场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通过缩短装卸时间、降低料斗高度、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降尘、设置防尘网、车辆运输覆盖等措施后,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排放标准。
(三)严格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
振、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有关规定。
(四)严格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含油砂土应及时收集,采用防渗密闭桶收集后直接送有资质单位委托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废机油、含油废物由专门维修部门直接带走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表垃圾可综合利用的清理物综合利用,不可利用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五) 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工作。施工期结束后应对临时堆场、施工工区地面建筑物全部拆除,进行场地表面整理,按照占用前土地利用功能,植树种草,恢复生态。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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