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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德谱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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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德谱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省***大朗镇黄京埔北路*号*栋*楼、*楼建设单位****德谱光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斯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德谱光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省***大朗镇黄京埔北路*号*栋*楼、*楼,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所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偏光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偏光片***万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裁切(含冲切)、磨边工序:磨边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后无组织排放,裁切(冲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裁切(激光切割)、喷码工序:项目裁切(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与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总VOCs经收集引至*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条**m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表* 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同时,项目严格控制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附录A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交由**公司回收处理,集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不合格成品回用于生产。 项目废油墨桶、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及处理。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将加工设备设置在标准车间内、合理布局、采用吸声材料的隔声墙、 隔声罩以及基底减振措施治理措施后,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大朗镇政通路*号B栋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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