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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诸暨方田11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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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方田***kV输变电工程
***大唐街道、暨阳街道、暨南街道、牌头镇和同山镇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
项目总投资*****万元,**方田***kV变电站;宣家~草塔、西子~渎溪π入牌头变***kV线路工程;西子~牌头π入方田变***kV 线路工程;牌头~宣家π入金三变***kV线路工程(含 ***kV鸿景变改接)和牌头***kV变电站***kV间隔扩建工程。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避让措施 (*)优化施工方案,施工便道及大型机械应尽量避开林带,以林带空隙地为主,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林地,减少对表土的开挖,尤其是在生态敏感区内。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规范人员和车辆通行路线,尽可能避免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 (*)由于地质条件的制约,电线杆塔塔基选址往往相较预设方案存在一定变化。临时占地清理和塔基建设过程中注意避让野生保护植物。如无法避让,可进行移栽或异地抚育。 (*)加强与当地部门的协调工作,征地前应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对征地范围进行调查,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发现、识别重点保护植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保护植物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 *.*.* 减缓措施 (*)表层壤土的理化性质最适于植物生长,而下层土壤翻至表层后需要很长时间来建立趋近于表层土的理化环境。施工过程中开挖表土时,应将上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堆放,次序回填,注意夯实,减小土壤功能损失,帮助植被恢复。 (*)在大量开挖表土以及大块表土暴露时注意挡护坡面、坡面,对于雨水流经的坡面需改造局部地形或截挡水流以避免水流直接冲刷,减少水土流失。在山坡上修建临时道路时,将土壤堆在上侧坡面并加以挡护,有利于施工结束后回填。挡护材料预计采用草袋装土或块石。必要时在土壤暴露处框格式种植本地种速生草本,降低水土流失风险。 *.*.* 恢复与补偿 本项目生态恢复措施的重点是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植被恢复。其中,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中应优先采用植物措施,它通过林草植被对地面的覆盖保护作用、对降雨的再分配作用、对土壤的改良作用以及植被根系对土壤的强大固结作用来防治水土流失。植被恢复时,应遵循“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对临时占地耕地及草地区应进行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后采取复垦或者抚育的方式恢复生境。 *.*.* 管理措施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视频等多种方式,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活动的管理。严格监督表土堆存情况。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破坏沿线生态环境。 (*)施工期进行生态影响监测或调查。施工期主要对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区进行监测;运行期主要监测生境变化,植被恢复情况。加强生态管理,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及报告制度。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积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迁地移栽、就地设栏保护等。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暨阳街道暨东路**号***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公示****方田***kV输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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