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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骨密度仪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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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骨密度仪项目 建设地点 **省******滨盛路****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直平 联系人 俞顺飞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双能骨密度室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规模 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该设备使用位置位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楼*层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实验室区域***骨密度室内。 一、污染防治措施 *、警示标识: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在辐照室门口*m 处设置黄色警戒线。 *、辐照室:***骨密度室位于实验室区域内,未经授权他人无法进入该区域,***骨密度室门口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骨密度室门具备门锁功能,走廊设置监控摄像头,保存期限**天,**h保安不间断巡逻,并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我单位原有*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台χ、γ剂量率仪和*台α、β表面污染仪,且该设备为自屏蔽设备,无需额外配备防护用品。 二、安全管理措施 *、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办公室已于****年*月**日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浙疾办{****}**号),其中明确了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及相关成员及主要职责。其中组长为楼晓明,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规章制度与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建设单位已于****年*月**日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的通知》(浙疾办{****}**号),其中《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涵盖了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和应急方案等内容。 *、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健康档案及年度监测。 建设单位具备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放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浙放卫技字(****)第**********号,技术服务范围包含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浙(**)卫职技字(****)第***号),业务范围包括:核技术工业应用。 建设单位并可自行完成年度监测和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 本项目*名放射工作人员均已于****年**月在**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工作适任性意见均为未见职业健康损害,可继续原放射工作。 均已于****年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线上培训)进行在岗期间培训,有效期*年。 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由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 三、废弃物最终去向 报废的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或送城*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本项目无三废产生。
??承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直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直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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