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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店口联通机械管件厂新增年产1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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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
新增年产***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
店口镇中里村地块
***店口联通机械管件厂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形成年产***万套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废气:熔化烟尘:半密闭罩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脱模废气:半密闭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去毛刺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湿法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冷镦废气:经半密闭罩收集后,经“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喷塑粉尘:经半密闭罩收集后,经二级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固化废气:经烘道密闭收集(进出口加装集气罩)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漆废气整室收集,经水帘喷台处理后,与经烘道密闭收集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 废水:湿法除尘废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与厂区内经预处理后达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和沉渣出售给物资公司;废铝边角料和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炉渣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熔化粉尘、废皂化液及含油金属屑、废包装桶、废油桶、漆渣、废油、废过滤棉、废吸收液、废UV灯管、废活性炭、污泥和油泥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暨阳街道暨东路**号***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正文-***店口联通机械管件厂(删密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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